生活在这个奇幻的时代,我经常感受到“荒诞”这俩字儿。比如 你所能浏览到的很多文章,表面弘扬正能量,仔细一想,反讽意味更浓。很多写“鸡汤”的段子手让你反省自己,检讨行为方式,要与人为善,争当懂爱的幸福小能手。仿佛只有幸福才是人类应该追求的共同目标,而爱的能力是人之为人并与其他区分开来的天赋异禀。如果要是没点“爱”来装饰思想,就跟裸奔的野狗一样遭人白眼。
在一个人人都谈论“爱”的社会,“喜欢”就显得诚实可靠。“喜欢”是直觉上的,“爱”却附加了各种看得见看不见的条件,更恶心的是,谈“爱”的时候,人人平等全部闭嘴。因为“爱”是“无条件”的,“爱”是“高尚”的尺度。无论多少悲剧的发生,全是假借“爱”的名义,人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说“爱”的方式不对,“爱”无罪。在我看来,“喜欢”才是纯洁的,不经大脑思考判断权衡,从心里流出来的真实。比如,童年喜欢一个布娃娃,我剃光了她的头发,在她脸上作画,把她的胳膊和腿卸下来,再装回去;拧下她的头,让她的手捧着。可我还是喜欢她,我会抱着她入睡,给她安排上宠物狗。如果谁要抢走她,我会跟别人打架。但要是假以“爱”的名字,我会愧疚,我得供着她,每天三拜,她就不再是我的伙伴,她将成为我的“菩萨”。而“菩萨”就是我是个“好孩子”的证明,可笑的是这世界上,好孩子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或许文字表达是非常个人化的,特别是在词汇定义层面,每个人都赋予词汇不同的解释。但,需要警惕的是,解释就是掩饰,每个词汇都不应该承担太多的“标准”,谈“爱”过度,过犹不及。“喜欢”也很好,纯粹干净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