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的灵魂附着在幸存者身上,在那里,他们才会慢慢彻底地死掉。
灾难过后,有人不幸身亡,有人幸运的存活了下来。对于一些极端事件,生存和死亡可能就是一念之差、一秒之差。留下来的人是幸运的,但很多时候也是痛苦的。车祸令一家人丧生,只有妈妈活了下来。死去的灵魂就一直附着在幸存者的身上,这种不舍成为了折磨。无数个流着眼泪的日日夜夜,或许对于一些坚强的内心,时间可以治愈,那死者的灵魂就慢慢彻底的死掉了;但也可能有生之年无法抽离,直至死者的灵魂与生者一起死掉。
每部作品都因为自己的读者群而变成了一个强奸犯,我们要试着用别的更纯粹的方法表达自己。
无功利的自由写作是纯粹的灵魂表达,而作者、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又是一种社会的存在。作者希望可以读者可以以自己的视角纯粹地看待作品,那么读者群的形成就不可避免的加入了所谓的“乌合之众”的心理对于作者和作品之间关系的影响。作家常言:作品完成,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读者。匿名写作的作家,比如《我的天才女友》的作者弗兰特,就是不希望自己从三角关系中抽离开,从而使得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纯粹。而读者群的形成可能会令匿名作家的努力白费。另外一方面,人是群居的存在,人交流表达的欲望是人类发展进步成为食物链顶端征服世界改造世界的原始动力。物以类聚更是人的天性,从这一角度来看,读者群的形成是合理甚至是必然的。这也是豆瓣流行的社会心理学基础。在上述的矛盾当中,身处读者群的读者如果能够保持自己的思想而不受或者少受到其他读者的影响,那就少了些被作品强奸的危险。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有个日本的诺奖得主据说很少看文献。
完全纯粹的表达方法,我觉得是不存在的,人是社会的人,人是立体的人,单向度的关系是不存在的。
历史是错的,因此我么才放松了警惕。如果人们知道了历史事实,就知道历史不过是根据真实改变的故事。
历史的真相大多是对后人屏蔽的,因为历史是文本的,文本是人记录的。我在之前的批注中提到文本只能接近真相,但是不会达到真相。更何况,历史是胜利者、幸存者在他们的偏见之基础上写的。正如孩提时代经常说的一句俏皮嗑:都是故事!那么历史的价值在哪呢?就在于满足人们对故事的好奇心么?那么大家推崇备至的《资治通鉴》就是一本故事书么?司马迁不过就是收集童心的古代郑渊洁?这就不得不讲到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所表达的大历史观。人的命运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从历史的分析中找到决定人命运的因果逻辑。见微知著,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历史的核心不是对错,而是留下了什么样的因果逻辑。《聊斋志异》和《草堂阅微笔记》都不是历史,可是如果你就把它们当做蒲松龄和纪晓岚所记录的鬼神历史,又有何妨。
有人说,事实都是错的,观点又怎么能可取?这就狭隘了,观点是否可取与事实并无必然联系。我们不是要复制历史,而是要用历史的经验来帮助创造今天。如果历史改变的故事所表达的观点帮助我们创造了更好的的今天,不就是历史的最大作用么?这不就是老舍先生的家书中提到的孩子可以不接受这样那样的教育、有一技之长可以安身立命就好,但是要读点历史书的目的么?马未都和北大历史教授的论战中,我是倾向于老马的,不是因为老马识途,是因为我也认为史实并没那么重要。读过孔飞力的《叫魂》,有谁会记得牵涉其中的大小官员和地痞流氓的细节,更多的是感受到权力的均衡对于国民的心理健康和社会的和谐是多么的重要。让人觉察、反思、自省、优化,这就是历史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