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池小酒
图|朋友圈
下课后走出教学楼,天空中突然就飘起了毛毛细雨,纷纷扬扬,铺天盖地,像是一张大网罩住了整个青春,渗透回忆。每次下雨我都会想起程白,想起他说喜欢下雨天,喜欢下雨天里的心情,喜欢在下雨天里牵着他的姑娘漫步街头。
我和程白的青春,既没有电影里曲折复杂的情节,也没有言情小说里那么狗血,那只属于我们的过去。正如我们的遇见没有彩排,没有重来,仅此一次。
第一次见到程白,我就知道他是个不爱带伞出门的人。在下雨天里,图书馆门前总会聚集一群不带伞的人,程白正好是其中一个。别人都在安心等雨停,唯独他不一样,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他不管不顾就冲进了大雨里,大摇大摆地用只身背影鄙视我们这群躲雨的人。当时,我只是觉得这个人真是傻得可爱,后来,跟程白熟悉起来以后,我才开始懂得他的温柔,他总说“一辈子都在躲雨,雨会不会很难过”。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真正的喜欢,是在初次见面时,就有了离别的隐痛。当初我还不以为然,并不知道这样的开始就注定了我和程白终究不会有好的结局。
自那天起,程白就蛮横地闯进了我的世界,无论在哪我都能一眼就在人海里发现他。就像无数青春片里说的那样,我对程白一见钟情了,可我并没有青春片里那些女主都有的勇敢和好运气。原谅我太过懦弱,甚至不敢为自己争取些什么。
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每天在经过程白班级的时候快速地扫一眼他所在的位置,如果他刚好在,我会开心一整天,就像小孩子偷吃了糖果一样甜蜜;如果他恰巧不在,心里会特别失望,一整天都无精打采,可还是会找着各种理由往他的班里跑,如果看到他跟别的女生谈笑风生,我会比原先更难过,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不要再傻了”,可我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心,终究成了爱情里的傻子。
喜欢一个人,是一万次的心跳呼吸,也是一万次的低头叹息。在遇见程白以后,我的情绪始终受他牵制着,只因他一人悲喜。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走进了他的生活,融入了他的朋友圈,死皮赖脸地想要住进他的心里去。
我曾一度以为只要一直守候着程白,他就会在某个瞬间喜欢上我。可是,没人告诉我,感情就像乘法,一方为零,结果为零。直到高中毕业,我还是没能成为他的姑娘漫步雨后街头。现在想对自己说声对不起,还没来得及认真告白,我们就各奔东西了,从此,再无联系。
又一年过去了,与程白的初相遇还停留在五年前,我心里悸动似乎遗落在那段美好的岁月里,那颗心还在老地方。身边的朋友都纷纷恋爱了,看他们一脸幸福样,连我都想谈恋爱了。可我好像是丧失了爱的能力,再也没有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了,朋友说我心里的那头小鹿在程白那里撞死了。可我又能怎么办呢,这个世界上又没有第二个程白。
人的一生中有大大小小的等待,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渐渐忘了自己等待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自己等不来那个人,无法留住美好岁月,也回不到青春年少,只能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中逐渐蜕变。可是,总有那么个人让你留念那段纯白的时光,总有那么个人勾起你久远的记忆,让你在回忆徘徊,也在里面扑空。多年以后,你只记得回忆里那分明的稳妥与快乐,却忘了得不到的惆怅与忧伤。渐渐地,回忆久了,便失了真。那个人其实早已在你的记忆里模糊一片,可你却还是找不到钥匙锁上心房,你关不上记忆,锁不住忧伤,压抑不了那颗爱他的心。
我在离程白三万八千里的远方,这里再也没有放肆的青春,再也没有美好的过往,亦没有关于他的一切。多么希望这个雨可以下得久一点,让我好好回忆一下有他的日子。 只是它永远都是这么短暂,就像我和他的初见,匆匆相遇,而后消失在茫茫人海里,不留半点痕迹。
记得徐志摩曾经为林徽因写过这样一首小诗:“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曾经,我以为我是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了程白,后来,我才明白,原来遇见他就是最好的年华。
遇上他,爱上他,我从没后悔过。即使程白从来都不属于我,可我依旧选择了飞蛾扑火,只为了享受那一瞬间的快乐。三毛说过,人活在世界上,重要的是爱人的能力,而不是被爱。我们不懂得爱人又如何被人所爱。就算时光倒流,生命再一次重演,我选择的仍是这条同样的道路。不过,这一次,我会勇敢地告诉他:程白,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