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
好像这本书看了很久,因为很多的景色等静物描写,典型的外国作品,然而,慢慢的看到后来,发现这本书里,看到了很多未来的自己的样子。
主人翁哈罗德.佛莱因为一封信,就要去六百多英里外的贝里克郡去看圭妮,而他与自己的妻子莫林,也早已因为儿子戴维彼此冷漠很久了,一直故事里戴维的故事很模糊,不知道那是怎样的过去,甚至还以为戴维还正常的生活着,但是后面加油站女孩给莫林的信中,明白了原来戴维好像是他们产生裂痕的原因,他们的爱的结晶-戴维,因为抑郁自杀在了自己家的庭院里,这对于莫林来说一直是无法接受的事实,她一直认为是哈罗德的过错,是他没有好好给戴维温暖,是他在戴维快要溺死的时候却没有伸出手,是他。。。
可是,当哈罗德走在去看望圭妮的路上,莫林开始认真回忆过去,开始翻看旧照片,她渐渐的发现,原来那些旧照片里记录的都是哈罗德对他们爱的结晶的满满爱意,只是,可能,他不会表达吧,可能父爱注定要比母爱深沉不外露,可能戴维快要溺死的时候他也是紧张的可是他相信他的儿子会勇敢从浪中站起来,或许很多原来她认定的事实其实并不是那样,原来,生活中我们有那么多以为的事实,其实,都是自己的执念,慢慢的,莫林意识到自己在失去了戴维之后二十多年还仍然和哈罗德在一起其实是因为失去哈罗德自己会更孤单,因为他们是因为彼此相爱才在一起的啊,因为爱情,所以在一起,莫林还回忆起自己当初那样疯狂的迷恋着哈罗德,“他很高、他很木讷,但他是我的”,“我们谁也不认识,这不要紧,我们有彼此就够了”,莫林开始明白,哈罗德是她幸福的来源,戴维的离开不是谁的过错,最起码,不是她亲爱的哈罗德的过错,她明白,他的哈罗德失去戴维德的时候,他也会多伤心。
而哈罗德,在自己一个人去朝圣的路上,他遇到很多人,遇到很多故事,遇到很多让他想起曾经的美好的事物,开始的他,只是想去一个远一点的邮筒去寄一封信而已,可是,走着走着,突然只想找更远的邮筒,只想找下一个,只要不回去,他就是开心的,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逃避着什么,于是他毫无准备的上路了,就这样,去了一个远方,或许一开始只是想去看看圭妮,但慢慢的他开始享受这个过程,虽然徒步的 过程中,饥饿、病痛、孤单一直如影随形,但是,他却从未放弃过,“他只是跟着心里明确的方向,走过农田、房屋、树木,穿过埃文河上的小桥,不知道与多少车辆擦身而过,所有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只是他和贝里克郡的距离而已”,在这条路上,他对于陌生人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解,“他对每个陌生人微笑,却感觉筋疲力尽”,或许我们渐渐长大,不能再依自己的脾性去对待他人,要开始伪装自己,开始尽可能的对每个陌生人微笑,但如果心累,就不要这样难过了,每个人都是孤单的,每个人都要装,还要装的稀松平常,那是一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人活着,总是会有自己的信念,只愿自己未来,尽可能的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会遇到很多人,可能爱过、恨过、哭过、笑过,但有些人,可能“我想,我们应该不会再见了,但我很高兴今天遇见了你,我很庆幸我们说了话”,其实,我们会遇到太多人,无论是在你一个人孤单上路时给你过温暖歇脚处的人,还是在你渐渐声名鹊起时越来越多跟随的人群,你坚守内心的信念,好像人的信念在最贫穷,环境最最恶劣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也最容易坚持,但当你有了一定的名气,好像容易就像温水煮青蛙那样,慢慢放弃自己的信念,还好,当记者、群众把哈罗德吹捧成勇敢的朝圣者,一大堆人要追随他的时候,他还是记得,自己是要徒步去看圭妮,自己是那个给圭妮信念的人,慢慢的他也就恢复了原来的他。
而我想,这本书给我更多的启迪是关于爱人之间,很流行的七年之痒之类的说法,就算夫妻间不发生什么重大的事件,也会对彼此产生厌倦,甚至因为一些事情会说出一些伤害对方的话,就像莫林在很多年后才明白,“为什么从前她能理解,这么多年后又开始怪他”,从前那么爱过,却因为自己的愤怒和悲伤无法发泄,于是就开始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让原本亲密无间的彼此,越来越远,可能因为知道最亲近的他不会伤害自己,不会离开自己吧,而当自己的爱人真的离自己而去时,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倚仗着对方的包容和大度,一直都在消耗着他对自己的耐心,毕竟曾经我们因爱在一起,我们在茫茫人海中选中彼此携手度过一生,为什么不能好好的爱彼此呢?
其实,每个人生来一个人,走时也一个人,但来时你哭,因为你孤单、害怕和无知,而走时,很多人会笑,因为,这一生虽然坎坷,但一个人朝圣的过程中,我们都开始明白什么最重要,什么是爱。若爱,请深爱;若爱,请珍惜。
还觉得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