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004】
今天在微博上偶然看到一条热搜,“高三女生因早恋被勒令退学,当天下午服毒自杀”,顺便关注了这事,过程大致如下:
2月16日,广饶一中17岁的高三女生小芳被学校贴出公告勒令退学,原因据说是学校监控拍到她跟男同学“谈恋爱”,此前两人已经因此遭到过“留校察看”处分。当天下午小芳在家中喝农药自杀,送医后没能抢救成功,最终死去。又一出惨剧。
除了惋惜,还有点震惊,这都什么年代了,人工智能都快要登上历史舞台了,谈个恋爱还得付出生命的代价?罗密欧与朱丽叶吗?
我不知道是谁第一个生造出“早恋”这个词,而且还能在社会上广泛流传至今,也不知道它旺盛的生命力到底是反映了社会的荒谬还是民众的荒谬。什么叫做“早恋”?据说是学生时代的恋爱,那大学算吗?十多年前我国的大学生们只要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结婚了。的确,她还没年满18周岁,法律上仍属于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就没有爱和被爱的权利了吗?
谁能给爱来临的时间下个准确的定义,规定什么时候叫“早”,什么时候叫“晚”,什么时候叫“刚刚合适”,谁有那么大能耐?爱情本来就不分早晚,你什么时候感觉到它来了,那就是最合适的时候。爱也跟年龄无关,谁说只有经历丰富的成年人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呢。我看倒像是越成年的人越分不清什么是爱,所以社会上才一再上演那么多因爱生恨反目成仇的狗血故事。
年方17的女生,喜欢了一个异性,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正常更合理的人性吗?结果因此遭到退学的处分,还被张榜公布出来,最终赔上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个代价也实在太高了。平心而论,女生的心理素质确实有点差,承受挫折的能力也实在不强,但仍然不可否认学校方面的处理方式存在着严重失当,仅凭一段还存有争议的视频就做出决定(家长对监控视频还有异议),随后还将其张榜公布,并且在悲剧发生后,至今还拒不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
学生时期的恋爱当然可能产生一些不良甚至严重的后果,但这不正说明家庭、学校、社会更应该对此加以正确的引导吗?课堂上关于“性教育”的内容还跟几十年前一样永远藏着掖着,看见个安全套就跟见了鬼似的生怕污染了学生“纯洁”的思想,然后大街上随处可见流产堕胎的小广告,宣传个电影电视剧动辄就拿“床戏”“激情戏”当噱头,不嫌分裂吗?“堵不如疏”的浅显道理几千年前的大禹就知道了,你们活在21世纪的正常人怎么就不明白呢?
记得前段时间有个黄磊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也是谈“早恋”的话题,大意是家长不要过多干涉子女与同伴之间的交往,结果又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议。在一个相对不正常的社会环境里,正常的言论反而被看成异类。
我又想起好多年前网上流行过的一个段子:父母们不愿子女尤其是女儿读书时谈恋爱,但相当部分的家长又巴不得他们大学一毕业就结婚,最好还能直接钓到金龟婿,想得挺美呀。他们在你读书的时候要求你心无旁骛一心向学,好不容易毕业了工作了,没几年又催你赶紧结婚生娃,然后理直气壮地说“我这都是为你好啊”。除了哭笑不得,你还能怎样?什么时候双方都不以亲情作为绑架的筹码了,也许畸形的家庭关系就没那么别扭了吧。
悲剧已经发生得太多,愿从此再没有为爱凋零的青春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