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下,柔和的灯光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朱大兵抱着一本厚厚的英文字典左顾右盼,兼顾拍打驱赶着身边的蚊蝇。
半个小时过去了,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他又仔细确认一下相约的地点和路线。
今天晚上八点,学校北区操场左边的小路上第三个路灯,以牛津英文字典为证,不见不散。
问题是现在已经八点半了。
操,劳资又被耍了,朱大兵恼怒的把手里的书往地上掷去。
果然约见网友,是一件不靠谱的事。
他要约的人,叫似水流年。
他们是在一个学校的论坛认识的。
起先朱大兵只是觉得无聊,随便注册了个帐号,闲逛逛,看看学校校花校草八卦什么的。结果遇到了似水流年。
凭他的直觉,她是个女人,而且是个腹黑又毒舌的女人。
似水流年在这个论坛里很活跃,经常发表一些文章。
上到天文地理知识,下到学校食堂大妈的婚姻状况。
无一不通。
文章的论调总是
劳资天下第一,你们都是愚民。
有一次朱大兵私信她,
你写的那个宇宙黑洞的什么玩意,抄的吧。我在报纸上看到过的。
这当然是胡扯,朱大兵说不上来为什么,可能是比较无聊,就是想撩拨一下她。
结果没过几分钟,自己的电脑就被黑屏了。
手机上QQ发来一条验证信息。
似水流年:你电脑是我黑的,这是你胡说八道的下场。
朱大兵惨叫一声,大呼救命。
后来他就和似水流年成了好友。
无话不谈的那种。
有一天,朱大兵问,
你写的文都好深奥,我看不懂,你不能写点正常人能看懂的东西吗?
似水流年道,
看不懂正常,动物世界如何能理解人类文明。
朱大兵差点噎死。
过了几天,她终于写了一篇接地气的文章。
吐槽吃臭豆腐的危害。
朱大兵最爱吃臭豆腐。
他在文章底下评论,你不吃,怎么知道臭豆腐不好吃?我天天吃,可香了。
过了半响。
似水流年发来一条信息。
狗无胃而食粪。
惊得朱大兵刚吞的一块臭豆腐差点卡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去。
喝了几口水平复下来后,他劈哩啪啦打出一行字,
马上见面。
那边的回复言简意赅。
现在没空。
又过了几个月。
有一天朱大兵告诉她,自己很痛苦。
原来是他念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子。
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
坐在他前面,长长的辫子荡来荡去。
他总是喜欢去拉一把。
常常引得女孩跟他大喊大叫。
他便幸灾乐祸地笑。
他喜欢她,可是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表达。
后来高考之前,他鼓起勇气给女孩写了一封长长的告白信。
女孩没有正面回复他,只是说一切等他们上了大学再说。
如今他们都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学。
他联系女孩,却没有任何回复。
朱大兵把这些话一口气告诉似水流年后,突然又后悔了。
他完全可以想象到电脑那一端的人翻着白眼,不屑的神情。
她肯定要讽刺他幼稚白痴。
然而半响等来的却是,
我们见面吧。
今天晚上八点,学校北区操场左边的小路上第三个路灯,以牛津英文字典为证,不见不散。
已经八点四十五了,朱大兵决定再等十五分钟,如果她还没来,自己就拉黑她。
又过了五分钟过去了。
一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女生从他面前经过,停下,顿了顿,似乎在打量他。
他刚想询问,你是不是似水流年。
她又摇摇头,走开了。
朱大兵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异常愤怒。
弯腰捡起地上的书草草擦拭了一下,准备离开。
忽然一个女声脆生生道,
尾生抱柱,听说过吗?
既然约了人家,就该一直等下去。
不过半个小时,你就不耐烦了吗?
那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又折返了回来,望着他笑意盈盈。
似水流年,真名叫林晓花。
烂俗的名字,人却不俗。
她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曾经在学校组织的辩论大赛中拿过最佳辩手奖。
个子不高,身材韵称有致,喜欢穿白色衣裙,搭配一双精巧的细高跟。
皮肤白皙,眼睛大而有神,十分灵巧动人。
算的是名副其实的美女加才女。
他们见面后没有像一般小说里写的那样,
金风玉露一相逢,从此结为眷属,朝朝暮暮。
他朱大兵自觉是配不上这样的女子的。
他还是觉得当年高中那个扎大辫子,淳朴天真的姑娘更适合他。
林晓花太过耀眼夺目。
不适合当女朋友,当个红颜知己还是不错的。
朱大兵和林晓花相处起来是十分合宜的。
她每天早起跑步5000米,空着肚子去上早自习。
朱大兵总是能在她下课时递上早餐,
豆浆加油条。
她有时也问他,干嘛不早点起来去上课。
朱大兵回答,起不来。
后来朱大兵却不得不每天早起。
因为林晓花每天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在6点钟吃到他的豆浆油条。
不然平时所有代写论文,代写情书的业务都会暂停。
朱大兵吃瘪,只好乖乖执行,一天也不敢懈怠。
有一天,她来找他。
把写好的论文装在信封里递给他。
她那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
似乎是喝了点酒,脸色绯红,
微风吹过,马尾轻轻摆动。
他的心像被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撩过一样,有些发痒。
他打趣,
不知道的,肯定以为你来送情书的。
她闻言,大怒。
骂道,滚。
脸色却更加红了。
他突然觉得心情大好,冲着她的背影道,
没事别老喝酒,不符合你的女神形象。
一路哼着歌儿回到寝室。
老师对那篇论文大加赞赏,还当着全班的面深情朗诵一遍那首附在论文后面的一首英文诗。
溢美之词不绝于口,称赞他十分有文学修养。
其实他根本没看过那论文。
后面的那首英文诗是什么意思,他也懒得去探究。
反正他笃定,林晓花是不会坑他的。
有一天林晓花失恋了。听说是异地的男友劈腿了。
她吵着要朱大兵陪她去喝酒。
两人买了一扎啤酒和一些吃食并肩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
喂,你难过就哭出来吧。
不,哭什么?不值得。
林晓花用牙齿咬开一个啤酒瓶盖。
我干了,你随意。
说完就咕咚咕咚仰头喝酒,不消片刻,一瓶酒见了底。
啤酒的泡沫微微粘在她的嘴角,
她用手背一擦,豪气干云的样子。
朱大兵惊讶于她的酒量,愣了片刻,
见她又要开第二瓶。连忙阻止。
你不要命了,喝酒不是淑女。
她红着眼,歇斯底里。
老娘叫你来喝酒,你喝就完了,唧唧歪歪,到底是不是男人?
大兵沉默了一会。
突然像下定决心一样。
把剩下的啤酒瓶全部打开,用最快的速度倒进胃里。
冰冷的液体由上而下,从喉管流进胃里,又慢慢升腾出一股热气直冲大脑。
小花咧开嘴,大笑。
想不到你这孙子还挺能喝。
后来他们去开了房。
林晓花硬押着他去的。
前台小姑娘看他们的眼神透着暧昧。
朱大兵虽然喝了酒,但还是觉得异常尴尬。
在交身份证的时候,嗫嚅着解释,
这个是我姐姐,亲的,喝多了。
小姑娘一副了然的样子,
似乎在说,你不用解释,我懂的。
朱大兵还想再说什么。
一只纤纤玉手悄无声息攀上了他粗壮健硕的胳膊,指间微微发力,一拧。
啊,啊,痛痛痛。
跟老娘出来开房,辱没你了不成。
不敢不敢,女侠饶命。
他朱大兵的第一次就在这淫威逼迫下没了。
是第一次和异性开房。
不过他什么也没做。
说了出来别人都不信。
不过是真的。
不是他正人君子,也不是性无能,是不敢。
第二天,天刚亮,朱大兵醒了,林晓花还在熟睡。
酒店有一面大的落地窗。
透过玻璃正好可以看到远处天地交接的地平线上,太阳缓缓升起。
第一缕晨光静静地洒进房间。
床上的熟睡的女孩,面容恬静,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宛如童话里的睡美人。
大概是昨天酒还完全清醒的缘故,朱大兵突然起了一种非分之想。
睡了林晓花,让她做他的妻子。
以后的人生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
他觉得内心汹涌澎湃。
可真要动手却迟疑起来。
他想,先亲她一下。
他慢慢俯下身去,闭上眼。
感受,她的呼吸越来越近。
突然他顿住了。
她会不会突然起来给他一巴掌。
疯了吗?居然有了这种可耻的念头。
晓花可是他的革命战友啊。
再说他真亲了,怎么对得起自己一直喜欢的高中大辫子姑娘。
林晓花也会和他翻脸的。
他又怎么配的上人家。
朱大兵,你简直就是个禽兽。
那天他是逃出酒店的。
从那个时候起,林晓花像是变了一个人。
动辄和他发脾气,小家子气十足。
她生气常常是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比如有有一天,他们在一起吃饭。
她说,我爱吃鸭皮,鸭子肉给你吃。
他反驳,我也爱吃鸭皮,肉给你吃。
她突然就生起气来。
菜一推,转身就走。
他也很生气,她真是越来越不可理喻。
连着几天不理她,又觉得熬不住,毕竟只有这么一个红颜知己。
只好又来哄她。
她斜睨着眼,敲着二郎腿,一边吃他买的水果,一边问道,
知道错啦?
他点头如捣蒜,
女侠,我再也不敢了。
她扑哧一笑。
如同春风一样,吹化了结在他心里的冰。
暖意融融。
有一次,他请了她们寝室几个女生一起去爬山。
十月的天气,炎热异常。
女孩子们走在崎岖的山道上,大口大口喘热气。
晓花走在最后面,不住哀嚎。
不走了,不走了,爬不动了,热死了。
她喊了几声,果然不走了,蹲在路旁的石头边。
朱大兵过来拉她。
她耍赖一样,干脆坐在石头上,死活不走了。
他含笑,歇一会吧,等会再走。
于是大家便停了下来,各自在一旁休息了片刻。
林晓花依然不愿意走。
她撅着嘴,
要我走也行,我要你一直拉着我,这样省劲。
朱大兵笑着答应。
女侠,我是您忠诚的仆人,请您起驾吧。
他牵着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掌心微微有些出汗。
一路经过奇山峻石,茂密森林。
她一句话也没有。
神情忸怩,带着几分羞涩。
那时他不懂,只觉得她很奇怪。
下山后,分手时,他说
林晓花,你今天吃错了药啊。
这回她又生气了。
算来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不理他了。
他去找她,她也避而不见。
后来竟然发了信息说要绝交。
叫他把寄放在她那里的东西全部拿走。
大兵觉得心痛,莫名的烦躁。
凭直觉,他不愿意失去她。但是他又不知道到底该如何挽留她。
后来说给他的室友听。
他们大笑。
你傻啊,林晓花怎么看上了你这个白痴。
什么,林晓花喜欢我?不会吧?
都约你去开房了,手都让你牵了。
人家一个姑娘做到这种程度,你还不懂,还口口声声说是红颜知己,好朋友。
要是我,我也跟你绝交。
他恍然大悟,一路奔到她的宿舍门口。
不管怎么样,他要留住林晓花。
他要大声告诉她,
女侠大人,我喜欢你,我愿意当你一辈子的仆人。去他的高中大辫子女生。
后来的事情并没有如愿,
林晓花有了新的男朋友。
他们在宿舍楼前亲昵的挽在一起。
那一瞬间
他觉得天塌地陷。耳边嗡嗡作响,心脏也仿佛破了一个洞,空空荡荡。
他竟然才明白,自己爱她至此。
悔之晚矣。
后来她也没有真正和他断交。
只是偶尔问候。
笑着打招呼。
他在QQ上跟她聊心事,她也默默听着,说两句鼓励的话。
再不似从前。
临近毕业时,她发了喜糖。
依然是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样子十分喜气。
我和男朋友订婚了。
祝你幸福,我永远是你的蓝颜知己。
如果他对你不好,记得来找我。
他玩笑着说。
她亦俏皮道,这可不行。
你没听说过一种说法吗?
不要让你的男朋友有红颜知己,因为红着红着你俩就黄了。
不要让你的女朋友有蓝颜知己,因为蓝着蓝着你就绿了。
说完两人相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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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当年林晓花写在给朱大兵的论文后面附带的小诗,便是这首泰戈尔的,鱼和飞鸟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