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对自己的孩子充满无限的爱。总认为自己的孩子没那么差,甚至还比其他的孩子聪明那么一点点。哪怕他是个白痴。
妈妈送阿甘到了公立学校,这样或许可以让他变得和其他人一样。可惜没过多久就被扫地出门,只好去了一所奇形怪状的学校,阿甘是这些奇怪人中最正常的一个。在学了几年系鞋带,不要哇哇乱叫,屎不能随便乱抹之后,甘长成了一个将近两米,两百多斤的大块头。这时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变,他被选进了高中橄榄球队。这是感觉很奇妙的一段时间,奔跑的潜能完全被激发,他甚至得到了"全州美式橄榄球"奖。可是他还是被大家看出来差不多是个白痴了,因为他在领奖台上说"我要尿尿"。管他呢,无论如何,有位大学的橄榄球教练看上了他,他可以继续打球了。这还是一段不错的时光,除了打球外,甘还在"中极光学"这门学科上拿了A,差点让教练认为他就不是个白痴。哦对了,甘认识了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布巴,布巴教会了甘口琴,布巴和口琴这都成了甘一生中重要的部分。
我忘记了写珍妮,算了,甘只是和她向往的女孩儿珍妮看了场电影,合奏了《随风飘荡》而已,但是甘已经觉得无比美妙,像在天堂,直到发现珍妮在和五弦琴手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