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枇杷黄时。
公司大院里的枇杷星星点点地缀在树梢,如黄钻般闪着光泽,告诉路人它们已经可以吃了。
午休时同事邀我一起去摘,我欣然前往。
没人来阻拦,保安大叔甚至拿着工具过来帮忙,不像高中时期学校三令五申,严禁偷枇杷。可是他们不知道,禁果分外香。
我现在对于高中的美好记忆也就偷枇杷那段时光了。
很多人对枇杷的印象大多停留在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至今我还记得高中的语文老师是这么评价这句话的,他说人生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在痛苦中回忆往昔的幸福,斯人已去,空留遗恨。
那个年纪的我们,只会觉得归有光这句话写得好,但好在哪里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时的我们是不会懂得文字背后的深情的。正如作家毕淑敏所说,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时,无法懂得;而当我们懂得时,已不再年轻。
当时只道是寻常。再回首,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前两天和陈梅、叶小七聊天,说到高中时的糗事,又提到当年偷枇杷的壮举,三个人哈哈大笑。通常摘枇杷这个艰巨的任务都会落到我身上,不是因为只有我会爬树,而是只有我愿意爬树。于是,我们几个女孩子常常满校园乱窜,最后竟贪恋上了这种紧张感。
也许是高考的压力太大,我们需要找一个出口释放,所以才会沉迷于偷枇杷这种事。至于枇杷好不好吃,我现在真说不出,事情倒还记得,但滋味早忘了。
最郁闷的是有一次,我正摘得起劲,保安突然来了,她们撒腿就跑,而可怜的我一时情急挂在树上下不来,只好祈祷他看不到我,想等他走后我再下来。我屏息静气,生怕他发现躲在枇杷保护伞下的我,还好他只是在树下转了两圈然后就走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跳下树来。
你们以为这就是结局吗?Too naive!
人家道高一尺,躲在墙角候着我呢!我被抓了个正着!天知道我那个时候哪来那么大力气,竟然挣脱他跑掉了!他就跟在我后面追,我们一前一后跑过行政楼、实验楼、东操场、食堂、宿舍,又绕到实验楼,两个人都累得气喘吁吁,最后我实在跑不动了,被他揪住,他喘气道:“你倒挺能跑,以前练过长跑?”拜托,大哥,逃命呐!我有十分力气绝不会只使九分。可我什么都没说,那个时候的我哪有心思跟他扯皮。当时学校对偷枇杷的处分相当严厉,轻则通报批评,重则记过。我可是“惯犯”,心想,完了,我要被记过了。
我灰溜溜的被他提到教务处,被迫写了检讨。他又问我是哪个班的,我当时还挺有骨气,自身都难保了竟还怕丢班级的脸,死活不开口。这时一位主任走过来,和蔼的对我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太在意。
我怎么能不在意?还有一个星期我就要高考了。难道我就要因此在我的档案上留下偷学校枇杷的不良记录并且无缘考场?那我这么多年的书岂不是都白读了?当时偷枇杷时怎么没想到这些呢?
我对不起爸妈,对不起老师···一想到这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老师毕竟是老师,很容易心软,他一看我哭了,又得知我是高三生,就跟我说学校不会处分我,这件事就当没发生,回去好好复习准备高考。我这才告诉他我是XX班的,他就让班主任来领我,我没向他认错,班主任倒连声说对不起,说自己没教育好学生。
出了那道门我才意识到自己逃过了一劫。班主任气呼呼地看着我,那眼神似乎在说:马上要高考的人,还搞出这些幺蛾子来!一个女孩子也不害臊。骂又不能骂,他只能指着我连连叹气:你啊你!
我更愧疚了。后来我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过现在想来只觉得好笑。
真让人怀念!那段时光多有趣啊!只是再也回不去了。有人说往事只能回味,确实,你现在让我再经历一次高中生活,我肯定不愿意。
我的高中有九分痛,但为了那一分美好,我宁愿忍受那九分痛。后来看《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娜塔莉·波特曼饰演有着不幸童年的小女孩问杀手里昂:是不是人生总是如此艰难,还是只有童年如此?里昂回答她:总是如此。当时没多少体会,如今深以为然。生活不易,但总会有几分甜蜜让你甘受煎熬。那段时光就让它封存在记忆里吧!偶尔拿过来品品,生活也会多不少乐趣。
五月枇杷黄,离别泪沾裳。海子说过,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与稚嫩的自己告别,告别是通向成长的苦行之路。成长之路注定崎岖不平,但是莫愁前路无知己,惟愿与君同行。
又是一年毕业季,高三、大四、研三的弟弟妹妹们,不知正在向过去告别、即将踏上新的旅程的你们又经历着哪些新奇有趣,让你们记忆深刻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