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梅娜+春蕾怡馨幼儿园
1、《0-8岁儿童纪律教育》第八章,当后果法变成了惩罚,马老师在讲课中提到过我们要注意当对于后果法和惩罚的区别不是特别清楚的时候,特别容易将后果法变成了惩罚,以防这种情况发生。我们成人要注意的几个方面:考察你的态度,后果法是不加入愤怒的情绪,只是与行为相关,并指向教授儿童可取行为的原因,但是惩罚虽然也是为了改变儿童的行为,但是在过程中却导致了身体上和情绪上的痛苦。身体上的痛苦可以被清晰地认定为是惩罚,但是容易忽略的就是情绪上的痛苦。正是因为后果法是成人不夹杂个人愤怒情绪在内的方法,因此成人可以通过考察自己的态度,是否夹杂情绪来判定自己是否有将后果法演变成惩罚。有效的后果一定使成人无愤怒、无责备的介入。
2、想要达到儿童自我思考和管理的能力,首先需要大人注意自己的情绪态度。是否有类似“我告诉你是这样的吧”等。类似这样的 语言毫无作用,并且会对儿童的教育演变成权利的斗争中来,当自己预料到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家长必须抛弃类似这样的伤害性的话语,什么都不说会比说了的效果更好,让儿童自己体验自己行为之后带来的自然后果,在体验中学会管理自己。这样的话语是对儿童能力和尊严的不尊重,不仅不能帮助儿童,反而更加伤害了儿童的心灵。将重点放在如何引导中来,而不要对儿童的行为或者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评判,这就是给予儿童自己学习成长的最好机会。马老师说:使用后果法的建构性指导要求寻找弥补过失的方式,帮助儿童补偿他(她)所伤害的人也许是所有后果中最有用的。因此还是重在解决问题。
3、其次成人要谨慎使用后果,因为一些后果很可能就在无意间变成惩罚,这更提醒我们对于后果的使用要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