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傻逼的甲方》,光看到这个标题,我就噗嗤笑出了声!随后两天我的朋友圈毫无悬念地被这篇文章刷屏了!
第一次听到“甲方乙方”这个说法是刚上班的第二年,一位前辈跟我说,他不想继续待在报社了,想去“乙方”公司锻炼锻炼。当时我非常疑惑:“乙方公司是什么公司?”她说:“就是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咨询公司这类靠出卖服务给甲方从而获得收益的公司。简单来说,就是出来卖的!”“噢,这么牛逼……。”那个时候的我,还处于严重的“专业崇拜”阶段,在我的概念里,所有靠脑力、靠专业取胜的公司或个人绝对比靠资源、靠人脉的那类群体要高大上!
然而,不久后的第二年,因为工作内容调整,我所在部门的领导成为了报社旗下某公关公司的负责人,而我也阴差阳错地成为了他的秘书,负责公关公司的许多外部联络和内部沟通工作。其实这家所谓的公关公司的盈利模式也就是利用报社资源承包一些政府的招商活动,然后外包给一些更小型的广告策划公司或公关公司,赚取差价和服务费。而这样的一个角色,让我常常在甲方和乙方之间来回切换。面对政府单位,我是乙方。但面对那些更小型的公关服务公司,我又摇身一变成了甲方。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长,总共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彻底颠覆了我对于“甲方”和“乙方”这两个概念原有的理解。
作为乙方,我曾经冒着大雨去机场接机为了不让客户淋雨把自己淋成个落汤鸡,却因为交通堵塞导致客户迟到了10分钟,未能准时抵达酒店,被他们无理地集体吐槽甚至被投诉到领导那。作为甲方,我也曾因为一封500字的邀请函在领导的各种要求下让乙方修改了十多次后以“领导不满意”为理由粗暴地扣掉了乙方的一部分服务费。我狠狠地吐槽过所谓的“甲方”,也成为过别人心目中可恨的“甲方”,可当我冷静下来仔细思考,我发现其实“甲方”和“乙方”之间矛盾的根源,除了对工作专业度的标准不一致以外,更多的是来自于双方在心理上对这两个角色的对立性假设。
如果甲方总是带着“审视”和“挑刺”而不是“信任”和“理解”的态度参与合作,乙方便很容易用“应付”和“敷衍”的消极态度来应对,专业根本无从谈起。比如:大部分的甲方都有这样的心理假设:“我是给钱的!你如果干得不好我可以换别家!”这话从道理上来说并没有错误,但这种心理容易衍生出高傲、嚣张、不可一世的态度,从而导致乙方为了回避矛盾、拿下订单,采取“表面应付、背地骂娘”的消极心态。
同样,如果乙方一开始就没有拿出专业的态度来对待工作,而是以“忽悠”和“交差”的态度敷衍了事,那么甲方势必会用最强硬的手段来行使它的权力。比如:有些时候乙方自视专业,在态度上并不尊重甲方的意见,在工作中偷工减料,并倚仗“专业背景”忽悠客户,这样的事情一旦被甲方知晓,必然会带来强烈的反击,导致合作不欢而散。
这样的恶性循环像极了生活中那本家家最难念的经——“婆媳关系”。
虽说不好的婆媳关系各有各的不好,但大多相处不好的婆媳关系都存在以下两个共同点:
一、双方在主观上不够真诚,没有从心底里接纳对方;二、双方在成为一家人之前,对各自在这个家庭里应该扮演的角色和对各自角色的分工并没有达成一致。
这种不和谐需要沟通和磨合,但前提是,你得发自内心的去正视这段关系以及它衍生出来的各种矛盾。因为成长环境不同,人生阅历不同,立场不同,性格不同,会导致大家在观点和观念上的不同,但不要忘记,双方一旦选择牵手,目标就是相同的——把这个家经营好!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大家必须紧密合作,放下芥蒂去接纳。
人们都说商人重利。但何为真正的利?只此一次再无下次的合作不是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没有完成既定目标的合作不是利!只有双方都能在其中有所得有所获,达成目标实现共赢那才是大“利”。而过程中的那些小小的不愉快、小退让和小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人生很长,在这长长的一生当中,相信我们每个人都逃避不了在甲方和乙方的角色之间来回切换,就像每一个女生都会成为某某的儿媳妇,但随着岁月的变迁,也都有机会成为别人的婆婆或者丈母娘。一切关系的本质都是合作,在这一场场大大小小的合作中,希望你我都能实现共赢,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