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篮球讲述一个人的故事(开篇)

        “几个人抢一个球,真不知道有什么意思?!”这是我的一位好友对篮球运动的评价。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想:“是呀,几个人抢一个球究竟好玩在什么地方呢?!”不过,篮球这项运动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深深的吸引着我们,直到我们老去……

       接下来,我想讲讲我的篮球故事。

       因为小时候生病,吃了激素药物,我从四年级开始成为了一个小胖子,最胖的时候达到198斤,初三的体育中考拯救了我。为了体育中考能拿满分,我拼命的练习1000米,加上那个时候学业压力大,我的体重骤降。当我高一的时候,体重已经减到130斤。虽然,体育中考成绩依然没有拿到满分,但是我从一个胖子变成了一个正常体重的男孩。当时我的父母还很担心我,怕我是得了什么疾病才迅速减重的,去医院查了又查,也没查出个所以然。

       自从瘦下来之后,我就开始尝试接触以前不敢玩的体育运动,最优先的就是滑板和篮球。选择滑板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同学们都玩旱冰鞋,我就想另类一下,所以悬着滑板。选择篮球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为了能够融入其他男生群体,另一个是因为很多漂亮的女生喜欢看男生打球,那是一个《灌篮高手》流行的年代。

       一开始,打篮球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顺利,或者说备受打击。别的男生都是从小学或者初中就开始打篮球,而我从高一才开始接触。没有篮球基础的我,在球场上很受鄙视。尤其是学校之外的野球场上,那些球技好的人不愿意带我玩。因为我是学文的,文科班级男生少,篮球水平差,每次在球场上遇到理科班的人,他们都会说:“不用防守他,他是文科生!”加上球技差,经常被队友诟病,我逐渐在球场上丧失了自信心。一般我在球场上只能发球、传球、防守,干一些“脏活儿”、“累活儿”,做一个“绿叶”,一个角色球员,才能获得和他们一起玩的机会。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放弃了,不想再打篮球了。就像父母说的,打篮球不过是个游戏,你又不可能当职业球员。那时候的我想,我的篮球水平也就这样了,我还是玩点别的吧。直到我上了大学……

       虽然我的大学是一个理工院校,但是我们学院是文科学院,男女比例1:3。这个男女配比导致的最严重后果就是,学院的篮球比赛,能上场的人员捉襟见肘。我们班8个男生,只有5个人会打篮球。于是乎,在学院的篮球比赛中,我成为我们班的主力。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班赢下了第一轮对手。我自信心爆棚,邀请班长带领女生在第二轮为我们加油助威,然后,我们第二轮惨败。有的时候,人还是低调点好。不过,那次比赛后,人文社科学院的男生们因为篮球逐渐熟络起来。还记得当时楼道里有人大喊一声:“走呀,打球去!”几个寝室的男生就开始熙熙攘攘的出动了。还记得那个时候猴子平框的投篮、海哥的三分和小舔篮、小驴的运球干拔、老曹背身往内线凿、儿子的回头望月式的投篮、B哥满身横肉打内线……大学的四年,和这帮同学打球,提升了我的球技,我也不仅仅只做防守那些“脏活儿”、“累活儿”了,我开始培养自己的进攻技术,我开提升自己的进攻欲望。我还记得小驴说得那句话:“如果你有现在的技术,咱班肯定能赢下第二轮!”这算是我打篮球以来,听到的第一句认可的话。

       在大学的篮球场上还发生过很多有趣的故事。第一次重伤右脚骨折,海哥拿小三轮把我送回寝室,老爸带我去北医三院等了一晚上才打好石膏;心情不爽,和猴子在篮球场打球,下雨了也停不下来,结果越打越开心,雨也越下越大;因为打篮球,身材也达到了人生巅峰,虽然没有腹肌,但是也敢在天热的时候赤膊上阵……就这样,篮球陪伴着我和我的同学们度过了愉快的四年大学时光。

       大学毕业后,篮球一下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开始为了生活而奔波,为了工作而惆怅。没有了近在咫尺的篮球场,也没有了能和你一起打球的兄弟,篮球就这样消失了么?

       当然不会,虽然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但只要有机会,我还会走上球场和同学、和陌生人一起打篮球。很多人在步入社会之后便彻底的离开了篮球场,以前健硕的身材也变得臃肿起来,但我相信只要曾经在篮球场上奔跑过的人心中总有那么一团火焰,永不熄灭。前两天,我在中心公园的篮球场打球,一家三口站在场边看我们打球。父亲对幼儿园的孩子说:“爸爸曾经也在这里打球,打的可好了!”妻子在一旁嘲笑丈夫:“你以前说自己弹吉他可棒了,没见你弹过,现在又说自己打篮球很棒,也没见你打过。”丈夫无奈的笑了笑,抬头看着篮筐,若有所思。我能看出他眼神中的那团火,他曾经也许是这个篮球场的霸主,只不过被工作、家庭、生活拖住了迈进篮球场的脚步而已。

       大学毕业后,我的篮球故事依然在继续。为了提升自我,我去读了MBA。在读书的过程中,通过篮球我又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参加MBA联赛结识了十分好球的陈队,为了参加陈队的比赛,我12点到过家,翘过梁老师的证券课。热身赛上眉骨没打破的同学,陪着他一起去医院。还有在姑娘面前,单挑输给了刚子,结为“仇人”,特意跑到上海找他打球。当然,还有第二次打球受伤,虽然没有骨折,但是严重的扭伤,韧带撕裂,多亏了杜哥、大志和孙老师带我去医院。不得不说,一位考研老师说的话十分正确:“你在学校里结识的同学,培养的感情,是其他地方所不能替代的!”

       最初打球是想像樱木花道、宫城良田一样在球场上收获爱情。最后,我却发现在球场上收获了很多珍贵的友谊。不论是大学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这也是篮球魅力的所在吧。现在,只要有机会,我还会和同学回到学校,打一场球,吃一次食堂,顺便扯扯淡,很放松,很惬意。

       就这样,一年接着一年的过去了,今年我30岁了。

       人到中年,篮球什么的,应该成为过去式了吧?并没有!篮球没有在我的世界中渐渐远去,反而成为陪伴我的朋友。当我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我会通过篮球让自己重拾信心;当我被生活压得穿不过气的时候,我会通过篮球让自己得到发泄;当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是篮球陪着我打破孤寂。30岁的我才发现,篮球,对于我来说,好像成为一种寄托。我的篮球水平没有多好,我也不指着篮球成就自己,但是奇怪的是,篮球让我变的不一样了,尤其是在这而立之年。

       密云的奥林匹克公园公园的中心,有一个篮球场,四个框,这里是密云野球场的最高圣地。上学的时候,我太不敢来这里打球,第一次来这里打球就被人把下巴打出血,现在还留有伤疤。上班后,周六日早晨会来打早场,慢慢和一些人熟络起来,虽然大多数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都是球友,其中不乏打的不错的人。再后来,越打越有自信,开始和弟弟们一起打下午场和夜场,和那些年轻力壮的高中生、大学生在场上“拼杀”。我总是开玩笑说,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吃牛肉、喝牛奶长大的,身体素质超强,有能够轻松灌篮的主儿。和我们年轻时候比,确是高了一个档次。不过,作为三旬老汉我也不服输,站在球场上就要有自信和霸气,哪怕对手比自己强,也相信自己能够杀入篮下,自己能够“手起刀落”,自己能够终结比赛。站在球场上,没人会关注你是谁,你的年纪有多大,你的背景有多强,只有拿球说话。

       在这个球场上我看见过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冲抢篮板,我看见过初中生顶着强壮的肌肉男突破上篮,我甚至看见有些智力残障的人频频投进三分……这就是我理解的篮球最大的魅力:公平。

       说到篮球的魅力,为什么会说到“公平”这个词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

       第一,篮球运动和大多数竞技体育一样,只要你肯付出努力,勤加练习,一定能够获得很好的球技,在球场上展现出很好的水平。篮球运动是一项平民运动,只有你有一个球,加一个篮筐,就可以不断的练习,享受篮球给你带来的快乐和成就。很多家长可能无法给孩子买一架昂贵的钢琴,但却可以给孩子买一个篮球。我在看篮球纪录片《要疯》的时候,曹方、严硕、赵强他们在各个城市招募球员的时候,有很多球员是来自偏远山区或者小城小镇的,他们靠的就是对篮球的热爱和对自己的鞭策,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要疯”的舞台,能和NBA的顶尖球员同台过招。这就是一种公平,因为上天给了我们一样的身体,谁能更好的锻炼自己,谁就能脱颖而出。这种公平,就是篮球的魅力之一。

       第二,只要你站在球场上,没人在乎你是谁,我们都是公平的,四个字“拿球说话”。就像上文说的,不论你是老是少,不论你富有贫穷,不论你在球场外是什么样子,只要你拿起球,站在球场上,和其他人都是一样的。故意带球撞人打球的胖子会被勾手老大爷教训,无比嚣张的大学生被三旬老汉一人完虐,一米六的饭店老板“吊打”一米八的政府机关球队队员……“who care who you are !”没人在乎你是谁,只有当你防下对手的进攻,当你传出一记助攻,当你将球投进篮筐,你才能在球场上赢得尊重。这才是绝对的公平,这就是篮球的魅力。我还记得杨毅老师曾在公众号文章里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公司组织篮球比赛,新员工篮球水平很好,上场前被告知老板在对方阵中,要求不要严防死守,不要在老板头上得分,新员工答应了。可是在场上,新员工不仅屡次封盖老板的投篮,还频繁在老板头上取分。中场休息的时候,直属领导找到他,问他为什么不停自己的嘱咐,还要不要升职加薪,是不是想被开除。新员工苦闷的说告诉直属领导,说:“我知道你说的,但是你也没告诉我方阵中打的最菜的那个就是老板呀!”虽然这是杨毅老师讲的一个笑话,但我相信如果新员工是一个真正的篮球爱好者,是不会对老板“放水”的,如果老板是个篮球爱好者的话,也不会怪罪员工。因为站在球场上的人只有一个身份——球员。

       上天给了我们一样的身体,球场给了我们一样的身份,这就是篮球最大的魅力——公平。没有了工作中的勾心斗角,没有了社会上的尔虞我诈,没有了生活里的柴米油盐,在这片篮球的圣地上,只有公平竞争。

       这是我们热爱篮球最原始的动因。

       下一个短篇,我想分享我在球场上遇见的那些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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