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告诉小时候的你,小时候的我喜欢他。
我记得他给过我的一个许诺,但你却不一定记得;我记得他的笑容,但你却不一定记得,就像我不记得小时候对他说过什么一样。
我与他下相隔以有十多年了,但我的内在小孩一直央求我告诉他,她喜欢他。
所以请你告诉他,也只有你能告诉他,因为他住在你心里,是你的内在小孩。
她曾站在桥头,用黑色的彩色笔给他写信,然后撕掉,丢进河里。
再一次见他是在初一的时候,长得还是有小时候的影子,她突然有种能为他去死的感觉。当然,这是不成熟的、天真的,是一时的冲动。
自此,她每每看见他,心中就起波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无数次地,他和她擦肩而过,她感慨:如果她不认识他,他和她就会像两个失忆的人,忘记了对方是自己的爱人。
然而这只是感怀,她记着儿时,声声念念,而他,已不在意。还记得那个女孩吗?他的回答只是笑笑。“笑笑”是什么?就是毫不在意。
她苦逼地怀念过去,他牛逼地展望未来。是否,以超过光速的速度运动,就能看见曾经的他和她。
时间真是利害!改变了人的容颜,把认识的人变成了不认识的人,也把不认识的人从千里之外带到窗前,寒梅著花未。
她应该抹一把泪,然后说:罢了!
慨叹起什么作用,怀念起什么作用?眼泪过后,会饿、会冷。难道怕痛就不敢爱了吗?
种下一株白色的玫瑰,对,她是要送给他的。白色的玫瑰是她的爱情,未能青梅竹马是一种遗憾。
请你一定要找到他,把她的话带给他,请往你的心底去找,他住在最底层的桐花街,他家门口有一棵大榕树。你知道怎么走了吗?慢慢找,你会找到他的。
当然,当你找到他的时候,或许她都老得走不动道了,而他还是一个白衣蓝衫的少年。
等你找到他的时候,请你告诉我吧,我也想知道他们的结局。
至于你我,在这世上飘泊无依的人因为他们而得以认识,不如,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俩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