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强求,必违天意”:在这几件事上,争太多,会消磨你的福气

01

该是你的,谁也抢不走。而不是你的,哪怕你再强求,也一无所得。

人,其实是比较“贪心”的生物。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切,还觉得不够,依旧想拥有更多。这,会让人得不偿失。

有个词,概括得特别好——物极必反。

一件事,当它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那它就会往反方向发展。一个人,如果保持“适当”的做人态度,那他自然能活得长久。

有道是“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我们就只能拥有这么多福气。如果我们还贪得无厌,选择拥有更多的福气,那福气不就溢出来了吗?祸患不就不期而至了吗?

贪,到了最后,就只剩下“贫”。人,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要么会遭受厄运,要么会惹来小人,反正不会有好的结果。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做人,还是要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做好自己的本分,那就可以了。其他的事儿,就不要强求太多了。

在这几件事上,争太多,会消磨你的福气,没必要。

02

人,千万不能“赚”认知以外的钱。

在资本市场中,我们经常说一句话:“每个人都只能赚认知以内的钱。”

你是科学家,并没有商人的思维,那你赚取科研的钱财就可以了。商业领域,就不要涉足了,不然会惹来大问题的。

你是商人,就不要羡慕搞学术的人了,在商业领域深耕下去就行了。不属于自己的领域,一旦涉足了,终究会白费时间和精力。

同样的道理,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们可以赚取跟当下这个岗位息息相关的钱财,但一定不能触碰“认知以外”的钱。

就像那些不懂得炒股的小白,看到别人通过炒股实现了身家翻倍,所以他们也想试一试。结果,就是这些小白成为了别人的“韭菜”。

有句话说得很好,见过人风光,就没见过人挨打。

人,还是不要太贪心比较好。尤其是没啥资本的普通人,一旦走错一步,那前半生的努力,就白费了。

03

人,千万不要“争”超越自己能力的职位。

有一位退休的大区总负责人,他讲过一句话:“你是员工,就不要认为自己的能力可以达到总经理的水平。依次往上,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很多人,都对自己的能力“自视甚高”,总觉得别人不行,自己很行。这,往往会给自己招惹来不必要的祸患。

就拿管理来说,他能管10个人,而你一个人都管不了,那你就没必要“争”别人的位置了。哪怕争赢了,也坐不稳。

在楚汉相争的时候,韩信跟刘邦说:“大王你最多只能将兵十万,而我多多益善。”

虽然刘邦很不高兴,但他还是认同这句话,让韩信继续统领汉家的军队,到处讨伐。这,就是刘邦的高明之处。

真正有本事的人,他终究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哪里的才华突出,哪里的才华一般,由此设置合适的目标,而不会贪得无厌,最后自食恶果。

04

人,千万不要“争”自己无法触碰的成就。

我们常说,要给自己设置一个目标,但这个目标要踮起脚来就能碰到。

如果有一天,我们给自己设置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是我们奋斗一辈子,甚至奋斗十辈子都无法碰到的,那这个目标还有意义吗?

比如说我们这辈子就只能赚小钱,可我们不服气,非要把某位亿万富翁当成自己的目标。结果,我们会活得很痛苦。

比如说我们这辈子就只能成为普通人,可我们不服气,非要成为某大公司的老板。结果,我们越是攀比,越是不满足,越是活得不幸福。

要知道,那些真正能赚大钱的老板,有哪一个没有深厚的背景,有哪一个没有充足的资本,又有哪一个没有强硬的靠山呢?

人,在“争”某件事之前,要好好掂量自己的斤两,太过狂妄,终究是会惹祸的。

05

人,千万不要“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有句话说得很好,不属于自己的沙,不如扬了它;不属于自己的人,不如放过他;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不如无视它。

有些人喜欢这位“女神”,但女神对他根本没有感觉,甚至还产生厌恶的心理。如此,他为什么还要自讨无趣呢?

有些人本就不属于这个岗位,可他依旧赖在这个岗位不走。其实,当他被人取代的那一刻,那才是最丢面子的时候。

不争,并非是让我们活得消极,而是让我们有属于自己的定位。自己是什么人,就做什么事儿,而不是糊里糊涂,啥都要争。这,才是一种智慧。

争属于自己的东西,放过不属于自己的一切。要知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放过,福气就来了。而争太多,福气就浅薄了。

文/舒山有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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