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玉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要求,为民族地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现阶段,一些民族地区的人才,尤其是地方特色农业的科技专业人才缺乏,懂经济、熟悉乡村振兴、甘于在乡村一线默默奉献的人才更是匮乏。这就要求民族地区组织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要求,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方法,创新干部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地区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必须坚持以事择人的用人理念,“良匠无弃材,明主无弃士。”要按照以事择人、量才授职的用人理念来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干部,根据民族地区干部的能力特点、长处优势,安排到最适合的岗位上去。
除此之外,还要把民族地区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上来,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民族地区干部党性教育,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通过开设不同学制的主体班次,分批次、分层级对民族地区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另一方面,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实践需要为抓手,加强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社会管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等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中部沿海发达地区考察、挂职,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同时在资金上对于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重点倾斜,对培训资金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