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华尔街之狼

Can you sell this pen now?

这句类似的话在电影中一共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Jordan与Danny壮志酬酬拉来一群主要以卖大麻为生的sales在餐厅中说服他们卖金融产品就是卖东西,而当时的sales回答的非常巧妙,他问Jordan“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I have no pen”“所以你需要这支笔,卖给你吧"。(大概是这样的情景吧)。第二次是电影临近尾声,Jordan从监狱中被放出后,来到一个满是迷茫眼神的大房间做motivation speaker时候问大家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人不是诺诺的说着这只笔有多么多么的好,就是傻傻局促的笑着说不出话,紧张的看着Jordan。这个时刻,也应证了电影其中的一个隐喻更是Jordan成功精神之一,卖东西要了解顾客的需求。

一部电影下来只有这么一段是精华,其中酒醉金迷的Jordan本人的人品实在不敢恭维,不仅仅嗑药抽麻乱交花钱流水,还特别能忽悠,整个人毫无自控力、自私自大、没担当、危机处理能力更是一塌糊涂,纯属靠毒品来麻痹自己,连死都不愿清醒着死去。还有对他欺骗的那些投资者的表面恭敬热情而实际的各种不屑,这人物便可见一斑了。但是却不影响他依旧是华尔街曾经的一个风云人物。

整个剧情也就这样吧,没有剧透,全片都是充满了各种奢靡的气息,还有各种浮夸的性格,还算是个值得一看的电影,但也就看看就好。

乘坐着公交车,拿着一杯成功人士代表的咖啡,在华尔街下车的Jordan,那时才初涉金融,遇到一个教他成功之道的老板,便在那种电话传销的公司做了半年,考上了7级。那时本应该是Jordan升职加薪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的时期,百年老店罗斯切尔德家族都倒闭了,也失业了。之后在长岛的一个小公司,贩卖完全不值钱垃圾的便士股票给民众,从中赚取高达50%的手续费。拉上了一个合作人,从此也就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巅峰的故事!

并没有太多值得赞赏的东西,Jordan只是赶上了纳斯达克泡沫+股市黄金时期,那时的民众疯狂的购买股票证券,就像08年以前的中国牛市一样,傻子都觉得股票能赚钱,都用钱去买了股票。那时的中国也养活了很多证券公司,也突显了很多私募,操纵,老鼠仓的内幕。反正都是大骗子公司来欺骗民众的钱财而已。在股票黄金时期的中国也很多这样的传奇故事,只是没那么奢靡的传神罢了。中国人还是比较内敛的,还有中国的法律体系也比较糟糕,那些人依旧是逍遥快活着的!

Can you sell this pen now?

正常的一个销售员都是主要针对自己产品的优点来推销自己的产品的。可是一个好的产品经理,要了解的是客服的需求,客户对你产品的渴望值,如果客户不需要,那么一切都是白搭的。

I need a pen ,sell me!

这就是那个问题的答案,要做的过程就是制造出让客户对这个pen有很大的需求,这样才能轻而易举的销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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