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毛姆更改了结局,Strickland所有画作在小岛上付之一炬,没有世人皆知,没有千金难求,那我们还会觉得他是成功的人吗?
我们看着毛姆讽刺低头捡六便士的人,却没想到最终讽刺了自己。
最近读完钱钟书的《围城》,感叹大师的讽刺文学浑然天成,虽说韩寒的《三重门》借鉴了钱钟书的写法,但还是能从“转合”中读到生硬,讽刺文学很难写,写的不好就变成了阴阳怪气,字里行间带有小家子气,但是毛姆和钱钟书都写成了经典。但两者又有不同,钱钟书塑造了一个讽刺的人,借以讽刺他经历的一切,而毛姆的书更像一种纪录片,记录主人公的功过是非,一个人只有一种所求,就会显得身边人所求太多。
have an idea that some men are born out of their due place. Accident has cast them amid certain surroundings, but they have always a nostalgia for a home they know not. They are strangers in their birthplace, and the leafy lanes they have known from childhood or the populous streets in which they have played, remain but a place of passage.
月亮和六便士本来不想再写,但是读到这句话,又让我有一些新的感触。或许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肉体之乡,还有一个心灵之乡,有些人很幸运,出生在心灵之乡,但有些人很不幸,他出生之后总是觉得与周围格格不入,心中总是对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魂牵梦绕,或许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是在寻找身心合一的自己。主人公离开了家乡,又离开了巴黎,最后来到一个一座小岛上,他遇见了自己,创作了 beginning of the world。
书中巴黎和太平洋小岛暗成对比,主人公一开始来到巴黎,或许是因为巴黎是艺术之都,塞纳河左岸和右岸留下无数大师的踪迹,在这里,他有一直对他施以援手的朋友,也遇到了爱自己的姑娘,虽然过程并不光彩,但最后也有了一间画室;而他来到小岛,那里的老板娘热情好客,也遇到钟情于他的姑娘,姑娘也有一套房子给他做画室,我之前一直没想通,为什么主人公在巴黎没有生活下去,但在太平洋小岛生活了下去,要说在小岛没人图他钱,在巴黎也没有人图他钱,为什么他最后走了,后来我想是因为巴黎不是他灵魂之地,他在那里感受到的是欲望,而不是身心合一的涌动。
Is to do what you most want, to live under the conditions that please you, in peace with yourself, to make a hash of life; and is it success to be an eminent surgeon with ten thousand a year and a beautiful wife? I suppose it depends on what meaning you attach to life, the claim which you acknowledge to society, and the claim of the individual. But again I held my tongue, for who am I to argue with a knight?
或许很多人都有苦恼,青春的叛逆期不屑于父母的安排,但是后来无力地发现按照父母的路确实会走的更好,所谓追寻梦想也变成了追求稳定。其实所谓成功,要看成功的定义,有人认为是年薪百万,稳定的工作,也有人认为是寻找自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吃着清茶淡饭,过着闲云野鹤,就不是成功了吗?其实我读完这本书有一瞬间感觉自己也被毛姆讽刺到,我们看到主人公的画作有市无价都在可惜他烧毁了那一幅旷世杰作,也在嘲笑那些低价卖出和慧眼不识珠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把“钱”看作成功的象征呢,但其实他画出那一幅画已经说明他成功了,后来的荣耀都是后人自己的虚荣,与他无关,所以他烧了那幅画。
这本书中最意难平的一点,可能是毛姆最后没有再见到主人公,如果见到,我想主人公可能会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