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学习《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有感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意见》提出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包括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二是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包括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三是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包括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长期以来,组织不规范,工作事务不明确,负担过重等,成为制约村级组织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村支“两委”、村干部的工作多数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方向不明,效率不高。《意见》出台后,对村级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规范了工作,对村级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放开手脚,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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