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听一首歌《不说再见》,常常会不分场合的眼红,所以都不敢再去听了。以往小学、初中、高中也有毕业的时候,也会觉得难受,但是大学的毕业季却是更为伤感。因为这是对整个学生时代的告别,然后头也不回的踏入了社会。
毕业论文定稿,答辩,毕业证书到手的时候,我们再也没有理由赖在这个学校,待在学校里,瞬间感觉格格不入。看着身边匆匆而过的学弟学妹们,还在抱怨明天又是一整天的课,抱怨马上又要考试了,顿时觉得其实有课上有试考也不是什么坏事儿。学生时代,只用烦恼学习的事儿,入了社会铺天盖地的压力与烦恼,会让人连气都喘不过来。毕竟,我们都已经到了要承担自己人生重量的时候了。
从来没有在学校慢慢走着看过风景,大多数时候都是匆匆忙忙赶着去上课,身边不管多美的景色都全部视而不见。总觉得时间还长,三年呢,我有的是时间,我慢慢来。结果就是,三年一晃而过,我总感觉被按了快进键,一切的一切瞬间而过。
大一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独自上课,吃饭,看书,显得格格不入。室友也不是很亲近,对所有的人都是客气疏远。自己忙碌的奔波于各种社团活动,觉得一切都很新鲜。喜欢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与专业无关的所有书籍,一看就是一天。喜欢上课的时候早早去坐在根本就没人会抢的第一排位子。后来,得了一个“学霸”的名号,虽然并不是名副其实的,还有许多人暗地里觉得我是他们的竞争对手。事实却是,我是个伪学霸,只是爱看书,只是爱独行,坐在第一排也只是因为没人会和我同坐,这样不会尴尬。这样的一年一个人生活的日子,我过得也挺好的,虽然学业不精,但也不至于不学无术。
大二的时候,我才和室友慢慢熟络起来,她们都说当初看到我的冰块儿脸实在不敢亲近。看来我还真是一个慢热的人,好像是稍微有点儿太慢热。好在不管怎样,还是很快建立起我们的革命友谊。开始做什么事儿都是三人行,费费喜欢唠唠叨叨,做事儿有主见,虽然也会有犹豫的时候,露露属于树獭一样的存在,喜欢睡觉,但是人极其随和,集体的活动都会一起。而我介于两者之间,属于和稀泥的人物吧!我们从开始不熟悉到最后变成疯疯癫癫三人组,一次都没有吵过架。如果有一个室友团结友爱奖,我觉得非我们宿舍莫属。我爱我们的104.
大三的时候,我们三个开始忙转本的事儿,虽然这事儿到最后只有费费金榜题名了,但是我觉得是实至名归。毕竟我们没那么认真,得不到也是应该的。
第一次一起包夜唱K,但却发誓以后再也不熬夜了,太伤身了 ;第一次一起去吃自助撑到爆,说以后再也不吃了,却还是死性不改;第一次一起去考证,结果就一个过了,但是,我们是真心为她开心;第一次一起去万达逛街,趴在名贵的橱窗外,发誓以后一定要买下;第一次一起去外婆家,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吃到腻;第一次一起去方山,爬得死去活来的,却还是非常开心在山顶大叫......
宿舍的姑娘们都觉得大学不谈场恋爱实在是太可惜,我应该姑且算是一次吧,于是成了她们攻击的对象。不过,虽说没有谈过,她们或明恋或暗恋都有自己喜欢的男孩儿,为他哭为他笑。而我却是个例外,可能是天生情感比较单薄,冷血动物吧,注孤生。
三年什么都没留下,这份情谊是我最不舍的,以后可能会慢慢淡薄,但是那些珍藏在心里的美好,永远都不会消失。
你还会想我吗?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不再见。
不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