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第二十四章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我的理解:古文“语”和“言”有很大区别,“语”是双向或多向的交流,“言”则是单项的“表达”,如果按照现有的断句方式,“语”和“言”同用,承认二者语义不同,则产生矛盾而越发不可理解;如果认为二者语义相同,则是重复啰嗦。所以我赞成晚清经学大师俞樾《群经平议》的观点:“‘法语之言’一句中‘语’字‘言’字叠用,甚为不辞,殆经师失其读也。此当以‘法语之’为句,《皇疏》解与命、与仁曰:‘与者,以言语许与之也。’此云‘巽与之’,其义与彼同。两‘言’字并属下读,皆语词也。”先生还举了好些例子来证明“言”属于发语词,引证可信、可从。所以这句话应该这么断句为当:“法语之,言能无从乎?......巽与之,言能无说乎?......吾未如之何也,已矣。”

        说说字义。“法”,为正道、法度,乃体道之言。“巽”的造字本意为顺从,《说文》注为“具也”,表示辅助主人陈设或准备食物,也体现顺从之义。引申有谦逊、谦让义。““巽”也是八卦卦名之一,《易·说卦》:“巽为木,为风。”如此,“巽”即和顺之义。“绎”,本义为“抽丝”(《说文》),即从一团丝中理出头绪。引申为“抽出或理出事物的头绪”。“末”本义为树木的末梢,引申为顶端、终了、尾部等。《说文解字注》说它与“蔑、莫、无声义皆通”,因此此处可释为“没有”,其实还是离不开“末尾、终了”之义。

        对“法语之”和“巽与之”要做一番辨析。如果按照古代注家的说法,“巽”“谓恭孙(xùn)谨敬之言”(孔安国《论语集解》),那么就没必要用“与”,直接用“语”就行了。如果行为动词都是“语”就不需要区别“法”和“巽”,“法”也可以和顺地说的,并非一定要板起面孔说教。从语义逻辑分析,“法”是“语”的内容,“巽”就是“与”的内容。既然前文“法”为体道之言,“巽”就应该是排除“言”外的可以“给予”的物化对象,包括名利、态度、行为等等。

       按照上述解析翻译孔子这段话的大意:以正言转述与你,你怎么会不遵从,但以改变与正言不合的言行举止、起心动念为贵;和顺地给予你(名利、态度、行为等)你怎么会不高兴呢?但一定以抽丝剥茧、看清本质为贵。如果只知道高兴却不知道反省,只知道表面的听从而不会从根性上去改变,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了。说完了!

       言语意旨:孔子这里为我们剥开伪装的人皮,赤裸裸地呈现人性的虚伪:你说的都是对的,我赞成,但死不改悔。你给我的我开心接受,来者不拒,还管他真心还是假意或者包藏祸心。

       知行合一:我们从被动与主动两个方面来简单聊聊。作为一个为学者(暂且不提高到修行人的层次),在起心动念、言行举止上不能按照圣人之言去修正、改变,为学结果一定是空的,上不了层次。在面对各种花言巧语、名利诱惑中,不能时时警醒者,一定为名利所亡,例子不胜枚举;在面对人家给你的各种方法、结论,如果不能采用“审问、慎思、明辨”的为学态度与方法,就一定为众论所困而无所适从。尤其是当下百度、抖音等各种视频号满天飞、各种“专家”“大咖”盛行的时候,则更容易迷失方向。从主动的角度来讲,教学生、提携后人,也一定要看清层次和根性,不要拔高要求,对方做不到就等于白讲,不仅徒劳无功,可能还会起反作用。对于那些装睡的人,就不要讲了,只管“巽与之”就好,《道德经》说“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我等当时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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