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不曾写字,再提笔,便是你。
去年此时,草稿纸上画满了乱七八糟的符号,想要写的那句话已经模糊的不成影。“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2005年,初夏。
你不得不承认血缘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在冥冥之中都是注定。
你出事那天我死活都要回老家,不顾大人的劝说和训斥,用两个小时的哭闹达成愿望。许是年纪太小,见到你所有的不安都烟消云散。你匆匆去厨房热了饭菜拿给我吃,看着我坐在电视前笑得开心便悄悄离去。
从此,再没有见过你模样。
《追风筝的人》里说:“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泪流满面。你离开的前几年,我发了疯的想念,可是连在梦里见你一眼都奢侈。那时候还是土葬,我记得在刮着大风的夜晚,很多穿着孝衫的人,拿着用白纸裹过的树枝,围着一个很大很大的火堆走圈。走完火堆有一个老者在不停叮嘱“走原路返回,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可是漫长的回家的路,年幼的我已经懂得这意味着永不相见。在路的尽头我回了头。
时至今日,我仍旧固执的认为就是当初的那一回头,让你永不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羡慕别人梦见你。有个伯伯梦见你渴了,爸爸就去你坟头泼了一杯茶,去的时候带着我。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难道就那一回头你就忘了我?是不是就算有转世轮回你也不会记得我。初中的时候我开始叛逆,每次干了不该干的事我都会想你会不会怪我。可是从来没有,哪怕梦里的一句责怪都没有。
后来,慢慢长大,生活也开始多姿多彩。我不再像开始那几年那么疯狂地想念。直到有一天看到一篇文章,作者说怕忘记已故人的模样。我从心底里恐惧,我怕忘记你逗我玩的场景,忘记你拿着扫把装作要打我的样子,忘记我爬树摔伤你又气又疼地表情。我怕忘记和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可是我最怕的还是忘记你笑起来的样子。在从舅爷家回来的路上,姐姐推着自行车,上面坐着弟弟或我,你就走在一旁,看着我们嬉戏,慈祥地笑;在接我和弟弟回老家的路上,看我一路骗弟弟吃完他的零食,然后美滋滋地吃起来任他在一边看着我,无奈地笑;做简单可口的饭菜,看着我们仨在院子里青石板做成的餐桌上一哄而抢,满足地笑。
很多很多。我真的很庆幸,想起你的时候不是一片空白,我还能记得那些天真懵懂尚不知为人一世之艰难的美好时光。
这些年,看着很多人离开,永不回来。有的走得平和安详,有的走得突然意外。慢慢就意识到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多么重要。我们现在都很好,偶尔谈起你。十一年的岁月,足够大家接受你的离去。然而,你永永远远生动在我们的记忆里。
谨以此文纪念我亲爱的祖母。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