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包厢的一角,喝着酒,仿佛周围的喧闹与我无关。
一个姑娘倒了个满杯酒,等着我的回应。
我礼貌一笑,端起桌前的酒杯一碰。
“这位哥这么称呼?”
“林峰。”
她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我手臂上的纹身。
“哇,这纹身好漂亮?”
她拉过我的手凑近一瞧,轻轻嘟喃:“好像还是个女生的头像。”
我没有搭理她,抽回了手臂。
“哥,我不漂亮吗?”
”不是。”
“那为什么不搭理人,我叫潇潇。”
我喝光杯中的酒,点了点头。
“妹子,不要见怪啊,我这位兄弟是只鱼,他啊,只有7秒的记忆。”
“真的假的?”姑娘睁大了眼睛看我。
“真的。几年前她女友掉进了河里,他扎进水里人没救上来自己落下了这个毛病。”
我扭头瞪了傻强一眼,他赶紧住嘴了。
为了这病林峰还去了趟美国,那边的专家说,这是间歇性记忆衰退综合征,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是对现实某种程度的逃避。
“这是啥毛病啊?”姑娘长大了嘴巴。
“简单的说,妳跟他上完床,第二天起来,他就不认识妳了。”傻强的样子有点幸灾乐祸。
到底是多短的记忆,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几个小时,几天的时间都有过。
自从得了那啥综合症,我就只剩下哥们,没有女性朋友了。
傻强说这也挺好,不会为情所困,我觉得他说的话有点惨无人道。
哥们几个怕我长此以往性取向会发生问题,隔三差五的拉我去夜总会。也许我看起来比较闷骚,总有女孩子愿意接近我,让傻强几个嫉妒不已。
不管我认真还是不认真,我都记不住眼前与我玩耍的姑娘,跟她们上完床后无辜的报错她们的名字,姑娘反应有哭的,闹得,也有直接给我一个耳光的。
所以在夜场我尽量的喝自己的酒,从不去招惹,如果有姑娘自己找上门,我也不会拒绝,但请不要认真,我是记不得妳的。
拒人千里的姿态反而招惹了一些关注,总有一些姑娘赖在我身边不走,就像刚刚这位,她一直找机会与我碰杯,我能看出她眼神中的暧昧,但我绝对不是个好的倾诉对象,我只是一个匆匆过客。
包厢里又热又吵,大部分人都喝高了。我不是好奇心重的人,但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姑娘引起了我的注意。不是因为她的漂亮,而是她整晚也都在注意我,但样子并不轻浮。
后来发现她不是我哥们带来玩的,我又不想主动去招惹她,虽然我喜欢这样的女生。
包厢里的喧闹接近了尾声,人都快走光,那女生却没还离开的意思。
我喝完了杯中的酒准备起身离开,一个阴影挡住了我。
我抬头一看,正是白色衣服的姑娘。
“妳有事?”我问
“喝一杯?”她指了指酒杯。
“没酒了。”我说。
“酒有,管够。”她表情严肃的可爱。
“我发现妳一晚都在注意我?”我问她。
“是的。”她没有回避。
“对我有兴趣?”
“是的。”
“妳喝醉了,咋办?”我指了指包厢的一角还有一箱没开的啤酒。
“喝醉了你抗我回去。”
“妳不怕我是坏人。”
“不怕。”
“妳叫什么?”
“玲玲。”
她的眼神迷离而又真诚,但又像是一种命令。
“哦,玲玲。我们认识吗?
“算认识吧。”
从那事故以后我已经没正儿八经的交过女朋友了,一夜情倒很多。
或许又是一个曾经被我伤过的女生。
我不想纠缠了。
“不好意思,我不记得妳了。”
“我知道。”
我不想招惹来历不明的女生,看她没有想离开的样子,我想把她赶走。
“如果妳想与我上床,对不起今晚我没空。”
这话撩下来,我以为她会泼我一脸的酒,然后扭头走掉。
她没有,她突然踮起脚吻住了我的唇。
我瞪大眼睛一把推开了她。
“妳干嘛呢。”我凶她。
我喜欢女人的吻,但不是这种被人强迫的吻。
她仰起头看着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她眼里闪着水水的光,眼神却很倔强。
我们对视了很久。
她慢慢的抬起了她的手臂,她的手臂上有一个与我相似的纹身,一个男人的模样。
我深深的退了一步,脑中一片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