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写作新人,参与日更挑战,我并没有多余的想法。怪只怪我这愚笨的大脑,在将就中愈发迟缓,竟已记不清前两日的光景,那就记下它吧。
今天,游戏里的生活四处碰壁,便早早关了电脑,忽然想到了和我一起打游戏的搭档,想不到他竟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打游戏的人,初到大学,舍友打游戏的寥寥无几,相信玩过游戏的人也知道,无兄弟,不游戏。于是,我整整一个学期没有打过游戏,闲暇之余也宁可看网剧。而想想如今,怎么又走上了这条路。
与同学渐渐熟络起来后,有位同学玩腻了王者荣耀,便想试试英雄联盟的滋味,一听自己的老本行,便提鞭上马,带着他玩起来,不曾想,时光易逝,这已过去多半年,如今想来,倒不是后悔,而是由衷惊叹,这搭档的力量。
不可否认,我是快乐的,作为为数不多的活动,游戏给了我满足感,而在游戏外,对,我指的就是每当宣告结束的考试周的到来,上课学习自然是没有学的,便在考试周恶补,游戏好友也变成了学习搭档,革命的成果是光荣的,没有挂科。
尤其记得考试周第一次,也是整个学期第一次在自习室埋头时,倒是有了一股享受的滋味,知识使人进步,谁不喜欢征服一页又一页难题的快感,如同战胜的将军观赏成海的俘虏一样,哪怕结果告诉我我是那个最窝囊的将军。
故事讲完了,我想,这就是榜样的力量,至善至恶至无敌。我总是不喜欢以名人来举例的,幻想英雄倒不失为一个选择,什么是榜样的力量?或许就是如果他同样爱好文学,我也不至于用这样难堪的文笔来记下我的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