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迄今为止,“金手铐”在创业板上效果差强人意。一方面,一些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行权门槛低、激励方案覆盖范围广以及行权价格低,备受市场质疑另一方面,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由于市场追捧导致企业有意识地将行权价设定于高位之上,但在如今行情低迷,市场回归理性,泡沫减小,使得行权价与当下的股价出现集体倒挂的现象。
(一)、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影响到制度的实施。
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由于市场的追捧导致“三高”严重,在当时热烈的市场气氛之下,一些公司将行权价格定得较高。企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为了与当时的市场行情和业绩目标相匹配,有意识地将行权价设定在高位之上。在市场情绪的助推下,行权条件的设置不一定符合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当市场逐渐回归理性、泡沫慢慢缩小之后,原本看似近在咫尺的行权条件,突然变得遥不可及。中国资本市场股价波动和企业经营业绩并非完全相关,还有许多影响股价的非市场因素,在某些条件下和某个时期内甚至是主要影响因素。这使行权价格的确定和股票期权的考核无法采用股价作为客观依据。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模式过于单一。
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收购、延期支付计划、复合型、业绩单位等。就目前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施实践来看,实施股权激励的形式过于单一,很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都选择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这两种方式。
根据马锡元(2013 )的实证研究,实施股权激励的4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有3家公司采用了2种激励模式,其他41家公司只用一种激励模式。公司主要采纳的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激励39家。限制性股票激励7家。
(三)、管理层存在道德风险。
股权激励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经营者操作发布虚假信息;经营者蓄意进行错误的投资决策,以获得巨额的股权收益;经营者滥用筹资、股利分配政策操纵股价。股票期权容易引起高级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与会计舞弊。许多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制度时,往往以单纯的某些财务指标作为衡量业绩发展的指标。业绩评价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及短期效应性,难免会使得某些高管人员为了行权而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业绩评价过于单一,评价体系不完善。
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指标评价过于单一,评价体系也不够完善。我国目前的业绩指标评价大致都集中在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几个主要的会计指标上,这其中又主要以净利润增长率为主,使用的指标过于传统,不能够全面地反映公司管理者对于公司现有的业绩所做出的贡献。
(五)、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完善。
许多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企业都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上市后急于选择实施股权激励,使其股权激励的自主眭受到严重的制约。国有企业在股权激励中形成的一些监管制度,不适合民营企业,使民营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受到限制。股权激励的约束机制存在一些不足。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实施是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监督约束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公司在制定相应的激励条件的时候都是流于形式,都是考虑如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制定的激励条件非常低,这样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是达不到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只是很多公司管理者获取短期利益的一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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