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绪论
作者并不同意交换和价值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的本质问题,而仍然坚持是财富的生产和财富的分配。即使在现在的产业生活制度下,交换也不是产品分配的基本法则,而只是分配产品的一种手段。“即使社会安排不取决于交换,或者不许交换,生产的条件和法则也仍将同现在一样”。
但是在产业体系完全以买卖为基础的社会状态下,价值问题却是根本问题。这时,对价值问题的研究要特别清晰,容不得丝毫差错,幸运的是,作者认为这个理论是完满的。
第二节 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定义
批判亚当·斯密的观点:使用价值极大的物品,交换价值往往很小甚至根本没有;交换价值极大的物品,使用价值可能很小甚至根本没有。作者同意前者,不同意后者,认为这里的使用不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而是与享受对立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上,一件物品有用指的是它能满足某种欲望或达到某种目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极限。价值在政治经济学上一般指交换价值。价格表示就货币而言的物品的价值,即某一物品可以换得的货币数量。“今后,如说某一物品的价格,我们是它用货币表示的价值;如说某一物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是指它的一般购买力,即拥有这一物品对于一般可购商品具有的支配力。”
第三节 一般购买力是指什么
一般交换价值的观念产生于以下事实,即,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原因,它们趋向于改变一种物品同一般物品相交换的价值,这里所谓的一般物品,是指所有那些未受具有类似趋向的原因影响的物品。只讨论发生于所考察商品的各种原因,假定除这种商品以外一切商品的相对价值都保持不变,按照这一假定,这些商品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看作是其他商品的代表。所以,谷物的货币价格或者价值可以代表谷物的一般交换价值,当然要满足前提条件:货币本身的一般购买力不变,除我们正在考察的那种物品以外的其他一切物品的价格也不变。
第四节 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术语。价值的一般上升或下降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
价值的普遍提高或下降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价格的普遍上涨或普遍下跌仅仅等于货币价值的变动,这只影响现有的固定金额收付契约,并影响货币生产者的利益,除此之外,便毫无任何其他影响。
第五节 价值法则在应用于零售交易时应如何修改
价值和价格仅仅由竞争所决定。在一定市场上如下格言是正确的:质量相同的物品,在同一市场上不能有两种价格。但是在商店购买个人消费品时,价格往往不同,这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比如买者为了摆阔或者信息获取不充分。因此作者说在一切有关价格的推论中,都必须了解“假定所有的当事人都照顾他们自己的利益”这一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