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肥肉是一种极其邪恶的食物。
我小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
有可能是在过年的时候,各家各户准备了刚宰的猪,新鲜嘛,按照大人们的话,是断不可过度调味的,清蒸猪肉沾酱油,那是最能尝出猪肉之鲜美、肥肉之醇美。但当你猝不及防地嘴里被塞了一口拇指般厚的纯肥肉时却并不这么想。
小孩子要的是什么?是紧绷而调味浓郁的肉,最好表层裹着米粉稍微炸得略焦,里面还尚为鲜嫩而伴有丝丝辣意。是的,那就是肯德基的烤鸡翅,而并不是肥肉,更不是那一块凹凸不齐表面的『水晶』磕在唇上、砸在牙上,碎开的肉粒和油脂推搡着挤兑着的感受。
然而命运总喜欢和人开玩笑。像我这个吃叉烧包把叉烧挑出来,蒸腊肠把肥肉吐出来的人,居然在某一天对吃肥肉上瘾了。
『元凶』就是辣椒炒肉。
你很难想象作为一个广东人,在生命的近十年没有吃过辣椒炒肉,直到一天,会十分震惊地发现原来『上辈子』抛弃的肥肉可以活得这么有价值
其实初中的生物课早就向我们阐述了一个事实——肥肉是最香的,因为人的肠胃是需要通过脂肪来加强消化的。但是科学也告诉我们,多吃肥肉会使得体态从苗条到丰腴再到不堪。于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标榜要减肥要健身,肥肉便成为了他们眼中最邪恶的食物。
肥肉的确很邪恶。
就像拆弹部队里面的男主所说:『War is a drug』(战争就是毒品),其实『Fat is also a drug』(肥肉也是毒品)。
有没有想过,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逐渐明亮的时候,『是谁敲打我的鼻腔?』那远道而来的阵阵肉香是邻居家炒菜时那娇嫩的肥肉和干脆的表皮与烧得发烫的铁锅啪滋啪滋地蹭出来的。
当辣椒炒肉的小肉粒在舌尖跳动,当红烧牛肉的表皮在齿间划开,芋头扣肉的香糯软绵,还有烧鹅皮的焦,豆皮鸡的爽,无一不宣示着肥肉对于味蕾的霸权。
事实上,最致命的肥肉有三个特点,一个是热,一个是肥瘦混杂,还有一个是调制入味。其典型代表就是刚出炉的叉烧用刀切下去的那一刻,热气从随着酱汁腾腾升起,外表的肥肉在阳光的照耀下妖艳得动人心魄,最怕的就是一个闻字,这稍一迟疑,口水都已经啪的砸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