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那么一首诗,当你拥有的时候,你没有读懂它,可是当你再读的时候,它已经远离你,这首诗就是青春。逝去的青春、流走的年华终会随着我们的社会阅历而逐渐远去。
2010年大学毕业的我,被分配到一个环境比较落后的城市工作,初来新的城市,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带着自己的梦想前行。于是一个人,忍受周围一切的不熟悉与生活环境的压力,炽热的内心打算要在这个地方实现我的梦想,然后远离这里。
接下来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计划,首先从锻炼身体开始,锻炼身体确实坚持了好一阵,因为那时候也比较胖,给自己定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先从减肥开始 。一段时间之后,不仅没瘦,反而越发的胖了,每天下午跑完步,同事都会叫上一起去市里吃饭,不得不说,那时候连去趟市里都是奢侈,因为环境实在太恶劣了。没能经得住诱惑,导致越来越胖。减肥计划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往后的几年里,每一年都会给自己制定新的计划,比如像学英语、会计等。英语是到现在我都没有放弃的学科,但是却仍旧连最基本的口语都成问题,究其原因,虽然这么多年没有放弃,却也没有认真地、系统地学习过,每次听到他人说英语或者看外国电影的时候,总觉得会说英语是件特别酷炫的事情。只是那么一瞬间觉得很好,再加上因自己的懒惰,导致到为止都是缓慢前行的状态。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因这个无压的环境,实现人生高度、改变内在自己、创造自己的职业路、远离这里,这些梦想逐渐被吞噬,我开始变得有惰性,不再因为内心装着梦想而不努力感到悲哀。每天除了工作,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这几年手机、追剧便成了我的茶余饭后。
每天虽然都如此,但是我的内心却及其平静,不会再自责、再否定自己,我知道,不是环境适应了我,而是我适应了环境,在这个生活压力本来就很小,没有竞争的圈子里,我已经迷失自己,或者说我已经忘了当初那些昂贵的梦想及来时路。
唯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在这个环境中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并且组建了幸福的家庭。
这就是是我逝去的十年青春,没有波澜、没有改变、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上的事情。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稿说的:“我很幸运,在很小的年纪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现在我也很庆幸,尚可的年纪,找到我所热爱的,并且依着性之所近,力之所能走下去。虽然流逝的岁月不会再回流,但是历经的那些过往点滴终将会串联成人生不一样的篇幅,从此让我们变得与众不同。
“我们可以把时间浪费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但不可以困在自己讨厌的生活方式里。”
————福斯特·莱士
去年年底,我找到了我所热爱,并且愿意为其努力奋斗的事业——写作。
因着这个热爱,也因工作的需求,开始在网上学习写作课程 ——参加训练营。在训练营,学习到了关于写作的很多知识以及对写作新的认知。同时也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总是觉得生命还有很长,时间很多,刚过而立的我们,现在的每一天都应该倍感珍惜,因为时间飞逝一般,尤其像我现在,或者说此刻要算计着度过,因为现状已经不允许我再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从开始训练营学习起,每一天的时间都弥足珍贵,除去工作时间,带孩子时间,留给自己的剩余时间几乎约等于零,只能利用睡觉时间,就像此时此刻的我,在深夜仍然对着电脑在码字,对文章的拆解、寻找合适的案例,仅仅这些,却要花费掉将近4、5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不及时完成,那后期的任务就没办法继续。虽然很消耗时间,但是因为是自己喜欢的职业,依旧乐此不疲。
就在昨天,内心突然萌生一个念头:争取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开设一个公众号,让写作可视化、最大化。遵从自己内心想法,然后开始奋力出发。
记得北宸老师曾经提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十年之后,你希望别人怎么称呼你?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内心还不是很笃定,不知道如何回答,但是现在我会很干脆的回答,我希望成为与现在截然不同的自己,打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写作天地。
在有限的生命里创造无限的价值。青春固然会流失,我们要学会把握当下,携起那颗炽热的心,找寻梦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