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我而言,吃货是顶高的赞赏,说明这人既好吃又懂吃,执着并永远保持热情,乐于尝试还得有双慧眼。蝇头小店里的炝拌菜,五星餐厅的甜点,陋巷里的汤头,好东西都逃不过人家的舌头,咋吧咋吧就能道出个子丑寅卯,同样的菜,人家吃的是个讲究。什么都能吃,什么都吃的多,东西只分能吃和不能吃两种,味道也就有好吃和不好吃两种,至于好在哪,一向不知,这种人,勉强可以算做吃客,算不上吃货。所以每每有人动不动就自称吃货的时候,总会有一声冷笑的背景音。
不幸,我就是个吃客,非得加点前缀的话,便是食量大的吃客。
在我这个吃客眼里,冰糖葫芦,糖炒栗子,火锅,算得上冬日里食物中的三甲,排名不分先后。
不知何时起,街边的糖葫芦变得十分绚丽,单纯的山楂红虽是主流,可眼球却都被黄的绿的橘子、山药、香蕉、猕猴桃给赚去了,好像糖葫芦家族的门槛十分的低,是个水果,甚至不是水果的,裹一身糖衣就入了门了。我是个有点老派的人,对那些“后辈”向来是怀疑态度,每次还都是挑山楂的。山楂的也分,有的扁,有的圆。扁的去了籽,吃起来也很方便,在最顶端一般会多出一截糖壳,咬上去咔嚓一声,像是甜蜜的前奏。圆的看着圆满吃着也圆满,咬住半个球拖出来,舌头分离出籽,剩下脆的糖、艮的果肉交融出酸酸甜甜的味道,美妙得很。
糖炒栗子我是很晚才接触到的,确是一见钟情。家乡很少有卖的,第一次吃恰巧是人生第一次面试之后,也算有纪念意义的了。那个摊位前排了很长的队,我们在寒风里,闻着甜滋滋的味道,想象着手里捧着那热热的一袋,定然是极为美好的,再有什么难处都过得去。现在再让我靠闻着香气支撑个把个小时而不得,我是万万不会去的。糖炒栗子吃的是个快活劲。指甲在栗子的肚子上横着截出道痕迹,将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放在栗子的顶部和底部,用力一捏,清脆的一声响后,栗子仁便羞答答地现身了,再用牙齿将它捡出来,滚烫的温度从嘴唇、牙齿传到舌尖,一边微张着嘴唇吸进冷空气,一边运用舌头的灵活带着它兜几个圈,温度降到温热却不烫的时候刚刚好,臼齿嚼下去细腻香甜,身边的空气都热络起来。
至于火锅......
写不下去了,越写口水越多,对不住各位,我找吃的去了,各位请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