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幸福,有什么资格获得幸福?
在2018年的年度叙事中,我为2019年定下的目标是悟透幸福,实践幸福。要悟透幸福,必须读懂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 。
幸福是什么?就是最高的善。如何获得幸福?首先要修炼自己的德性,进而凭借德性做出高贵的行为。如何修炼自己的德性?在生命的实践活动中,通过努力获得一种稳定的德性,唯有如此,才能经受得住无常的命运的考验。德性的稳定性如何获得?时时思考着做合德性的事情。合德性的事情更能持久,甚至超越科学。
科学属于理智德性,比理智德性更稳定的是道德德性。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山比水更具有稳定性,仁者具有道德德性,智者具有理智德性。幸福不是用来称赞的,而是用来崇敬的。称赞是一种评判的态度,只要是评判,就说明还有更高的善,说明此刻尚未达到至善的状态,即幸福。而崇敬则是一种高山仰止的状态,就是至善,就是幸福本身。
命运是对德性的考验,面对无常的命运,麻木与宽容都能顺利抵彼岸,但所呈现的生命状态却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卑贱的,后者是高贵的。只有高贵的行为才能获得幸福。
生命运动于自己喜欢的正确的高贵的活动中,就不会痛苦。幸福的人从来都不会抱怨。一个真正智慧的人会以最恰当的方式,在境遇中以最高贵的行为去应对运气上的各种变故。一个老师也应该如此,是否能够获得幸福,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适,在这个过程是否快乐,是否让彼此都朝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方式是合适的,结果一定是好的,如果没有好的结果,就不可能获得幸福。
老师过劳死,不值得提倡,因为这不是至善,不是人们仰慕的幸福,因为劳作本身应该是快乐的,快乐的劳作怎么会导致死亡?劳作带来痛苦,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方式不合适,即不符合教育规律;二是劳作的目的不在教育活动本身,而是为了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