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心万心,民心是中心,也是党员干部该有的初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起点,通过办实事、解难事、了心事,在听民声、解民忧、贴民心上持续用力,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努力将党的二十大学习成果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实效。
为民办实事,旨在为民。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民办实事,还要见实效。实事要见实效,最大的实效就是真正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幸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应。聚焦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等问题,以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标,把办成事作为责任担当和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尺度。
新时代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艰巨而严肃的要求,基层工作繁琐且凌乱,更加考验基层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坚定信念,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坚定不渝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在党和国家中的重要地位,要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党员干部是维系党、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是人民群众在党的传声筒,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秉持敢于去说话、敢于说真话的党性原则,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纽带作用,对于不合理、不利于大众的地方要带头提出意见建议,积极献言、勇于批评,同时要带头替群众说,通过倾听群众的真实呼声,及时向党和政府反应,寻求解决办法。
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做到主动、客观,遇到事情不推脱、不卸责,将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情况积极处理,并带头去发现问题,深入群众之间察访民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去发挥基层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为民办实事中检验自己的党性意识和初心使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