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连环碾压、碰撞案中,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记一个结论:无法查明死亡时间,被害人死得越早,对司机们越有利。也即乙的死亡结果应归属于第一个司机甲的行为。但是,本案多加了一个无法查明:“无法查明甲导致乙的创伤是否为致命伤”,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只能认定为非致命伤。由于乙是非致命伤,表明甲没有直接撞死乙。那么就看死亡结果能否归属于甲的逃逸行为。乙是非致命伤,但假如昏迷在马路上,甲逃逸,乙被后车碾压,则乙的死亡结果能够归属于甲的逃逸行为。但是,本题与这种通常的逃逸案件不同。本题中,乙当时在车里,不是昏迷在马路上,相对安全,正常情况下不会遭受后车碾压,因此死亡结果也不能归属于甲的逃逸行为。最终,死亡结果不能归属于甲。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