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是我长大的地方。换一种更矫情的说法来说:村庄是我的故乡。
“故乡”这两个字用来描绘村庄在我心中的地位,我始终觉得有些过于郑重。
初识“故乡”这个词是在小学的一篇课文上,题目早就忘了,只记得大致是一个外孙女写她没能落叶归根的外公如何思念家乡的故事。那时候还小,却也恍恍惚惚地明白,故乡是一个不可抵达却又让人魂牵梦萦的所在。
故乡故乡,早已故去的乡里,这实在不是一个好意象。
我自小生活在农村,住着独门独户的房子,稍微往外走几步就是无边无际的稻田。
那时候爸妈忙,大多时候都把我安置在我爷爷那里。
但爷爷也忙,他要照看田野里的瓜果蔬菜。
于是我常常跟着爷爷到田里玩。
爷爷的老式自行车又高又大,直直的立在家门前,我怎么都爬不上去。爷爷总会在背后拢住我,一把抱起我,将我安置到后座上,然后利索地背好装满农药的大药箱,笑着让我坐稳了,载着我到田里干活。
田野是最亮堂的地方。
所有的阳光都均匀地洒在每一寸土地上,从不厚此薄彼。瓜果和稻田分开种,由小路隔开,形成明显的断层阶梯。
我很喜欢田地边上无名的紫色小花,四片花瓣蜷缩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娇小却别致。我把它们摘下来,小心的攥在手里。村人路过,见到我拿着那么多花,便会冲我开玩笑,说:“小孙女这是要把花卖去哪呀?”
我嘟着嘴,叫嚷着:“这花我要送给爷爷的!”
爷爷从田野里抬起头,笑着说:“我这孙女啊,乖着哩!”
我对于田野的记忆很少,因为妈妈后来觉得田野里脏,便不大赞成爷爷带我去田野玩。
所有为数不多的关于田野的记忆里,我总记得爷爷半仰着身子,冲打趣我的村人说:“我这孙女啊,乖着哩!”
那时正值盛夏傍晚,阳光西斜,打在爷爷的草帽沿儿上,反射着一道绚丽的光环。
我想,我的爷爷真是世上最帅的爷爷。
我家的斜对面住着一对老夫妻,老婆婆眼睛不好,老爷爷耳朵不好,他们的儿子在村里开了一家很大的蜡烛厂,是村里数一数二的老板。
老两口与世无争的住在老式的木屋里。老婆婆闲来无事会来我家串门。
妈妈和爷爷都忙到无法照料我的时候,也会将我安置到老婆婆那里。
我自小就叫她阿婆。
小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老是用“门外有狼、有老虎”之类的话唬我,以让我安分。我是个胆小的人,常常被她吓得不敢乱动。而她会眯着眼睛,满意的看着我笑。
但我并不抗拒去她家玩。因为我喜欢吃阿婆做的烙饼。
阿婆家厨房用的是那种用柴火做饭的大灶头。阿婆熟门熟路地点火、做饭。
偶尔会煎薄薄的烙饼。
先用小火将锅微热,然后用手在锅面上均匀的抹上一层事先搅拌好的米面,再铺上一层鸡蛋和虾皮,面粉和鸡蛋的香味瞬间升腾而起,惹人垂涎。
阿婆做饭的手艺大概是村子里最好的。妈妈时常会去向她讨教腌菜、烙烙饼、包青饺的手艺。
小时候妈妈喜欢喝自酿的葡萄酒,常在夏季葡萄上市的时候买几十斤,然后洗净放在一个大水盆里,拿木棍将葡萄杂碎、捣出汁液。再请来阿婆,为我家手酿葡萄酒。
妈妈时常说,阿婆擅长酿果酒,阿公擅长酿白酒,他们俩是一对绝配。
小时候我爱热闹,见大人们围着一个装满葡萄的水盆边上,便想凑过去一起玩。阿婆就唬我说水盆里有会咬小孩的大虫子,导致我一直对葡萄酒存有心理阴影。
哼,阿婆是天底下最坏的阿婆了。当时我心里这样想。
我从小便生活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衣食住行都还算妥帖,家家户户也彼此熟悉,夜不闭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后来慢慢长大,被越来越重的功课所困,成日里只知道读书认字啃数学题,失去了很多童年的乐趣。
人至青春期,也未曾叛逆。不温不火地度过了初中高中六年,成绩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差,总之没给爸妈掉份儿就对了。
那六年里有两段插曲。
第一段发生在初二。阿婆儿子家的蜡烛厂在一天傍晚突然起火,一场大火将泼天的富贵毁于一旦,他儿子和儿媳在当晚就拿着从村里借来的几十万块钱,卷铺盖跑路了。
阿婆以泪洗面数十天,本就不好的眼睛,彻底失了明。妈妈劝解不下,只得陪着一起叹几声,别无他法。
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吃到过阿婆做的烙饼。
第二个插曲发生在高一下半学期。十月份,嵊州刚刚入秋,暑气还未散尽,爷爷便病倒了。
胃癌晚期。
爸爸和伯伯拜托医生全力救治,但爷爷死活不愿意再继续呆在医院里,催着爸爸接他回家。
谁知爷爷回到家后病情反而有了好转,慢慢地能吃下一些流食了。但就在全家都以为爷爷度过了这个难关的时候,爷爷又晕倒了。
最后一面是在周日傍晚,我要赶回学校上晚自习。我握着爷爷的手跟他说再见,他勉力地睁开混沌的双眼,冲我咧嘴笑了一下。
我说,爷爷你要等我回来啊。
但他只是笑。
他终究没能等我回来。
爸爸来学校接我的时候,我没有哭。我想,爷爷是不希望看到我哭着去见他的。
他的孙女是世上最乖的孙女,他的孙女要去见最帅的爷爷,所以她一定,一定要笑着去见他。
那是我第一次面对死亡。原来现实中的死亡比书中所写要沉重许多,沉重到我都忘了自己还可以用哭来宣泄疼痛。
我的村庄失去了我的田野,后来,也失去了我的爷爷。死亡是分离,是告别,是天人两隔。我再也找不到紫色小花,也找不到阳光下的爷爷。
前几年,村庄教会我快乐和天真;
这些年,村庄带给我悲痛和告别。
岁月铸造了生活,打散了坚如磐石的情感。
自那之后,爷爷成了厅堂上的一张照片,阿婆也迷上了佛学,不再与外界打交道。
2016年,我离开生活了18年的村庄,独自开始了异乡的旅程。
我时常怀念幼时的快乐,也清楚地明白往日不可追的道理。
成长是剥离、是失去、是刻骨铭心。
另维说:“我以为家乡是个地点,现在我明白,家乡是一段时间。”
那个破旧的村落,承载着我十八年的岁月,是我回首往事时不可避免的美好背景。
她曾经给过我很多亲人,给过我很多欢愉。她让我感受到被爱的幸福,也教会我如何去爱别人。
她让我的亲人在那片土地上扎根、生长,继而离去。
她不断地更迭着世代,告别着过往,教导着新人。
村落是孕育文明的地方,更是孕育生命的所在。
大一上半学期回家,妈妈告诉我阿婆去世了。阿公中风,已经瘫痪在病床上,他们的儿子依旧了无音讯。
人事如戏,无论是美好的亦或悲哀的,村庄都沉默不语。她知道,人的悲喜不过是一场起承转合的闹剧。她冷眼看着,从不予以评价。
她是我的故乡,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永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