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这一大段是解释「于此章句能生信心」的智慧;这个人是有戒、有福,还具足慧的;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福报呢?
因为「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关系,所以有无量的福德。他观察色、受、想、行、识都是毕竟空,一切法都是毕竟空、无我我所;得到毕竟空的智慧,还有慈悲心,所以有无量的福德。如果是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虽然也做很多利益人的事情,但福德受到影响,就不是无量无边,而是有限度的福报了。因为受到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也就是受到我见的影响,那就是凡夫的福报;这里说无量福德是圣人的境界。
「无法相」:凡是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有能诠显、所诠显,这些都算是法相。而这个对般若法门有清净信心的人,正观现前的时候,心里没有能诠、所诠的分别,是无法相的:因为这一切都是因缘有,都是寂灭相,没有能、所的差别。
第一个解释:譬如我们在色受想行识里,执着有一个我现在修学圣道,观察色受想行识,没有常恒住不变易的我一无我相;但是还有色受想行识的法相。色受想行识是我们生命的现象,这里有能诠的名言、也有所诠的名言相;当这位圣者正念现前的时候,这些相都是寂灭相,没有这些分别。
第二个解释:佛陀所宣扬的一切佛法,也是有名言相。譬如说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六波罗蜜;乃至一切的佛法,也都有名言相。有能诠的名言相、有所诠的义,这也都叫做法相。但是在这个得清净信心的人,正念一现前,入于无分别境界的时候,法相不可得,他不在这里有执着的。
「亦无非法相」:无法相就是非法相的境界;对法相而说非法相,法相不可得,非法相也不可得,所以心里不取着非法相。法相是有,有能诠显的名言,有所诠显的义。能诠、所诠寂灭了就是无相(非法相)。对有相,不执着不分别,是无法相;对无相,也不分别了,是无非法相。
我们初开始学习圣道,也可以这样子学习的。譬如修四念处中的观法无我,修我空、法空,达到无相的境界,一切相都不可得;这时候,可以进一步思惟:「无相是对有相说的,有相不可得,对谁说无相呢?所以无相也不可得!」那就入于无分别境界,在这里安住不动。天台智者大师说体真止,就是这样意思。当然这是初开始,并不真实能够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什么时候真实才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呢?要得无生法忍入了圣位,才是真实的。没入圣位,作如是观,只是与圣人的境界相似而已,还不是真实的。所以不要有增上慢说:「我这样观察,是圣人,对于般若法门生净信了。」不是的!这是起码的境界,可能暖位都还没有到。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下面再加以解释。什么原因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呢?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没学习佛法的人,心里也是取相,那不提;这里是指学习佛法的修行人,修止观时,心有所取着。什么叫做取着呢?认为是真实的,那就叫执着、取着。
前面曾说过: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这种境界谁能知道?圣人才能知道一切法如梦、如云、如幻、如化;能观察如幻如化、是自性空、是毕竟空,这是圣人的境界,这第一义谛和世俗谛,是圣人才能知道的。我们没达到那个境界,因为我们执着什么都是真实的,所以不知道如幻如化,这是不及格的。不及格的原因在那里呢?就是执着!执着它是真实的。若执着是真实的,「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那就是执着有我了。我,就是指有真实体性,常恒住不变易,有主宰作用的东西。心里一有执着,那就是执着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若执着是真实的,那就是执着有我。
「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在一切法里,把常恒住的东西,不要了;但是,若执着这一切法——生灭变化的因缘生法——是真实的,那也还是执着有我。所以不应该执着。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观一切法空,应该是符合佛陀的法语了,为什么也不可取非法相呢?不可以执着空呢?
「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观我不可得,切法也不可得,若执着空、不可得是真实的,那还是执着有我—就是那个「真实相」是「空」,有个空,历三世而不变——那也是执着有我了。在一切生灭法上,执着有常恒住不变易的我,这是我见,这是凡夫的知见。若执着一切法有真实性,也还是我见;这里的意思是深了一点:就是在破我见之后,若对于一切法还有执着,那就表示我见还没有破。
前面应该说:「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为什么又加个「何以故」呢?这里表示:修行人多数是执着空,认为这是对的。「佛是说一切法空嘛,我观色受想行识不可得、眼耳鼻舌身意不可得,就是见到胜义谛了!」会这样执着。现在说:不是的!这样执着还是不对。为什么不对呢?「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这里特别地警觉我们一下,所以加上「何以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所以佛教徒修学止观,不应该取着一切因缘生法;不应该取着一切因缘生法是毕竟空,空也不可以执着!
当然初开始时,要求那么圆满、那么高深,是很困难的。所以,不妨初开始先执着一切因缘生法是自性空,时间久了,再把执着空的毛病取消。可以这样分出前后的次第。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因为前面这一段文的道理,在《阿含经》中佛常常宣说这样的佛法:「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要明白佛陀所说的这一切佛法,十二因缘、四谛、六波罗蜜等,就像筏的譬喻——用木、或用竹子连接组成一个筏,放在水上当船用,可以由此岸到彼岸;到了彼岸,筏就不要了。佛说的一切法门,亦复如是;我们需要语言文字的佛法才能开解、才能明白怎么用功修行,但若得无生法忍见第一义谛时,一切一切都不可得了,就没有一切分别、一切名言相都不可得了;所以「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所说的佛法,在第一义谛,止观的境界上,都是不可得,怎么还执着一切法空呢!空也不应该执着。
这是说佛弟子在内心里修四念处、修一切法空观、修三三昧;作如是观,慢慢地、慢慢地,止也进步,毘钵舍那也进步,就得圣道了。
(三十六、20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