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是什么?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作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佛山个人亲子鉴定中心哪个正规?可以去佛山康权基因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19楼1904室。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咨询(附地址)
佛山康权基因dna亲子鉴定中心服务咨询点 :
工作时间:8:00-20:0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19楼1904室
咨询范围:包括了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咨询、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亲子鉴定咨询、家庭亲子鉴定咨询、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咨询,产前亲子鉴定咨询、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咨询、旁系亲缘鉴定咨询等。致力于为全国各地客户提供零距离的亲子咨询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佛山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南庄镇、里水镇、九江镇、丹灶镇、大沥镇、狮山镇、西樵镇、北滘、龙江、杏坛、均安、容桂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中心简介:佛山康权基因成立于3年以上,位于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佛山康权基因可独立第三方鉴定检测实验室,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涵盖有DNA鉴定范围,专业从事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DNA数据库构建等服务为每一位受检客户得到一个公平、公证、真实、可靠的咨询结果,而确保提供实时亲子鉴定解答,是我们作为一家有责任心企业的标准的原则。
第三方独立实验室介绍:
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鉴定检测实验室,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涵盖有DNA鉴定范围,专业从事DNA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DNA数据库构建等服务。超精确检测系统,准确度高达99.9999%超高精确试剂盒等,保证实验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对出具的鉴定结论负法律责任。实验室成员积累了丰富的DNA疑难样本,疑难案件鉴定经验,可为国内外提供权威专业、全面快速的DNA鉴定服务,满足您全方位的鉴定需求。
佛山司法鉴定机构名单参考
1、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2、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
3、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经营范围:痕迹司法鉴定
4、广东正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浦村;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除外)
5、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卫国路;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6、广东法维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府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延年路顺德雅居乐花园;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
7、广东德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东路东延线;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8、广东华京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明西路;
经营范围:痕迹司法鉴定
9、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羊大路叠石支河口;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除外)
10、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健民街;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
声明:以上佛山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佛山个人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1.委托鉴定由于亲子鉴定的特殊性,目前可通过亲子鉴定中心官网咨询,咨询清楚后委托鉴定。
2.收集并提交样本亲子鉴定样本的选择多种多样,鉴定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样本,个人鉴定可以自行收集,司法鉴定必须现场采样.实名登记鉴定。
3.缴纳费用鉴定机构收到样本后,将对样本进行初步测试。样本不合格的,要求委托人重新取样。样本符合要求的,支付费用.开始实验室鉴定过程。
4.实验室鉴定样本进入实验室鉴定过程,会有一个标准的科学过程。
5.数据分析实验室的结果是通过严格的过程,鉴定仪器以图谱的形式输出结果。普通人无法理解这个结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数据分析.计算.解释,得出鉴定结果。
6.出结果在对上述数据进行解结果,保证“谁处理,告诉谁”在个人鉴定的前提下,鉴定机构通常会与委托人同意以某种方式立即通知,而司法鉴定不会通知,只能在收到鉴定报告后知道结果。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