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看到他的那天,天很蓝,风很轻,正好他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我想说,或许那天,天很黑,夜深人静,他正好穿了一件我喜欢的军大衣。就那么执着的相信,一眼万年。
很久很久,都一直把他作为我的理想爱人。默默的四年,每年准点的生日快乐,虽然他没有一次记得。那年他找到了女朋友,不是我,只能心底默默遗憾难过心疼。从不开口,我就是这么一个死要面子的人。终于等到他回头。那么努力让我相信他只是在外面玩玩。那么努力让我相信他爱我。可是三个月,他还是选择和她订婚。那一天,那一周,那一月,痛不欲生的喘息。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忘这被抛弃的感觉。
你们爱过吗?或许在这场独角戏里,只有我自己的喜怒哀乐。放下吧。别再用不切实际的幻想来定义自己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