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章都在写“我有一个朋友”,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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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写到朋友都不够用怎么办

为了提高写作能力,我最近研究了不少大牛的爆款文章。也笔记了一些分析和心得。效果还是挺明显的。例如文章结构,修辞,排版,每位大牛都有自己独特的思路和习惯的。研究之下获益匪浅。

不过他们很多人具备的一样特色技能,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缺陷和难题。虽然我明知这个能力极有价值,是爆款文章的巨大加分项目,但仍然不容易做到:我实在是没有那么多朋友啊!

“我有一个朋友……”,这个句式在简书等自媒体文章中如此的常见,几乎成了许多人的写作定式。犹如评书的定场诗、太极拳的起手式、相声的开场白、主持的串场词般的存在,引导读者的目光,激发看官的兴致。

每当听到这半句话的时候,你就知道作者是要开始讲(bīan)故事了。

带着朋友温柔的走进那个良夜

这些个朋友或者痴情,或者苦情,要么历经传销坑骗而不折,要么十年备胎而不悔。集齐人世间的贪嗔痴慢疑五毒,重现在作者的妙笔之下。他们可以是任何人,但唯一的相同点是都不是平凡人。他们人生精彩曲折,感悟深刻婉转,一年活出了普通人半辈子的经历来。另外无论他们活得再好或者再不好,也算是超越了个人人生经历价值的极致,成为教化更多人的范本。

我个人有点惭愧,我就是一个普通人,生活的圈子也很普通。朋友里面有两口子偶尔吵架的,但离婚的都没有。发大财或放弃百万年薪去穷游世界的也没有。有还没对象的,但却没有做备胎或小三的。这让我很没有底气悠悠说出“我有一个朋友……”这样的范式来。要知道大家现在对这个句式的期望都挺高的,本来是等着听一千零一夜天方夜谭的,我却吭哧瘪肚的讲了小蝌蚪找妈妈这样的大路货来。期待吊得很高,却只听到一个地铁上路人的无聊故事,让读者一颗好奇之心如何安放呢?

有故事的“朋友们”为啥那么抢手?

其实,有好朋友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以前幸福的含义是朋友犹如自己的身外之身,可以一块开心,互相扶持,面对生活的种种喜悦或不如意;现在幸福的意思是朋友多,就可以有素材
编排到文章中了!我想,如果接受这种设定,那么作者的朋友还确实是沟通作者与读者最重要的桥梁。

俗话说,千金在手不如一技在身。对作者的朋友群来说也是这样。有一千个屌丝朋友还真不如一个风云人士朋友来得有用。

这么说吧,假如我有个马云、张小龙这样的朋友,都不用怎么费心筹划文章了,直接这样写就行了:“那天吃饭的时候,我的朋友马云马总轻抿一口依云,有力而短促的挥舞了一下手臂,坚定的说:微商就是未来!微商不倒,陪你到老!”-----有十万以上的微型商业人士马上会转发到朋友圈的你信不信?而为啥淘宝链接在微信中都没法直接跳转的这种现状,为何有逻辑矛盾之处他们是连想都懒得想的。

这种文章搞成语录体就行了,必定篇篇爆款。哪里需要什么观点,名人的话就是观点。他们的名字就是最大的背书,比啥都好使。或者随便聊聊都是戏,比如可以随便写写张小龙对于“ 东莞方一日,世上已一年”的感悟。太多的人喜欢奉偶像为圭臬,这真是很容易对了口味以致胃口大开点赞剧增转发爆棚的。

可惜,大多数人还没有这么高大上的朋友拿来消费,只好写些屌丝朋友了。说是屌丝,毫无不敬之意。马云、张小龙这样的天纵之才,也是从屌丝熬过来的。

屌丝朋友的重要特点就是惨!

屌丝朋友的优势就在这里。比如有离婚还爱着他的,永远挣不到钱的,常年被发好人卡的,努力却次次失败的。每个朋友都凄惨的永远的活在文章中,还被总结出一套说辞来布道:你们应该如何如何才能不像他们活得这么惨。

在人生的道路上,受些挫折很正常,但难得的是事事踩雷。但好些作者的朋友们似乎就是这样的。有时读多了朋友们故事,我都会觉得这些朋友活着都是有点故意的了。他们忍受了苦难的人生,把讲道理的机会留给作者,把进步的空间留给读者,把伟大的牺牲精神洒向人间。

我可以理解作者的苦衷,写点东西不易,枯燥晦涩是没人读的,更不要说点赞和转发了。所以写得轻松点特别重要。轻松的文章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故事化。所以我们可以看到:

故事化的道路上站满了作者的朋友

爱听故事的我们有没有变过

人们是生活在故事中的生物。我们爱听八卦,爱看美剧韩剧,就是不大爱看课本和教材。

我们从小的第一本往往是故事书,是被各种童话熏陶长大的。我们从中学会了吃饭要洗手,不洗手会肚子疼;跟小朋友要分享,如果不懂分享,小兔子猪狗老鼠就都不跟你做朋友了等等。我们从故事中认知这个世界,初步建立了许多认知规则和因果逻辑。当然现在有点不同,孩子们的第一本书可能是识字卡片,识图挂片和弟子规了,所以说现在的小孩子比较可怜些。

故事让我们有代入感,小孩子对小动物做主角的故事深信不疑。后来心智成熟后,就不大相信小猪不吃蔬菜营养不良的故事了。现在倒霉朋友们代替小动物变成了故事的主角出现了,讲述着很多小动物们也可以同样表演的戏剧化情节来。

当我们深信不疑那些朋友的奇形怪状的故事,岂不是还是小孩子信任寓言的套路么?

当你被故事感动的时候,总该想想那是不是真的,哪些是为了让你信服而静心编造的,哪些目的性太过明显和直接。感动是很简单的,而且还容易被误以为是感悟。

我个人不大相信道理总得用个故事才能说得清楚。很多精彩的文章并没有出现任何一个作者的朋友,但依然相当精彩。不过这对能力的要求会更高,写作也更难。

但也许我是错的,毕竟就算是佛经或者论语这样的经典,也填充了着无数的小故事。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一个个小故事,比如舍身饲鹰和两小儿辩日等等。如果说里面有80%
都是编造的,我认为也没有什么不可能。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依然很喜欢。

每个人喜欢故事的情节如此根深蒂固,是不可能有什么变化的。

真正的规律是值得尊重而且是应该遵守的,千万不要试图和人性对抗。从这点来说,能讲故事、而且能把故事讲得够精彩是一个不可不熟练掌握的高级技能。

各位作者的朋友们也必将长久的奉献着更多的各种各样曲折离奇的故事。只是大家能编得更真实就更好了,马云顶微商这种级别的故事实在是有点太假了。也尽量不要把朋友的故事讲成玄幻就好。

作为一个努力向大牛们学习的写作者,我写故事的能力也太过差劲。虽然可以借故事一用的朋友不大够,但是故事化这项技能还是要学会的,毕竟我也希望读我文章的人越来越多呀。而且还真得要努力的把这个能力训练得更好。不求丝丝入扣,但求自圆其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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