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妈妈就告诉我,要多为别人着想。
我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来践行这句人生箴言,然而,有天我却突然发现,原来这句话才是我不快乐的源泉。
小时候,大家都夸我“懂事”,体谅妈妈辛苦,所以放学第一时间,一定是主动帮妈妈做家务,从不主动要求买东西,哪怕我真的真的特别渴望,也特别想要,我还是会昧着良心说:“我不想要这个,我不需要这个”。
体谅兄弟姐妹,有好吃的,一定只吃一小半,留一半给哥哥或者姐姐。关于吃什么,看什么电视,我永远都是先听他们的,她们喜欢就好。
成家后,在四个人的小家里,在夫妻关系里,我习惯性先考虑先生,考虑婆婆,考虑女儿。
先生工作忙,每天早出晚归,我体谅,我理解。尽管我很希望他能多抽点时间陪伴家庭和孩子,但我终归先考虑了他的感受,任他去闯,别干涉。
女儿需要我,下了班,我永远第一时间急踩油门赶回家,朋友或先生邀我先看个电影或者聚个会,我会本能性拒绝,因为想着孩子需要我,想着婆婆一个人带了一整天了,太累了,我得回去分担。
周末,我放下所有事情,全身心陪伴,尽管有时候,我很想有点时间做自己的事情。可是,自己的那点事,与女儿的需要相比,似乎微不足道了。
出来创业后,我凡事先从公司角度,从合伙人的角度出发,优先考虑整体需求以及他人是否感觉舒适。至于我自己的感受,好像并没有那么重要,及时有些事,我也不想做,但为了公司更好发展,我会选择主动承担。
我一以贯之,将母亲告诉我的这句箴言在生活中反复实践。我以为这样,人生就会圆满,就会赢得所有人的尊重与爱。
然而,结果却恰恰相反。我硬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受害者”,永远在“受害者”模式中徘徊,走不出那个可怕的漩涡。
小时候,我压抑,我怨愤,我不平。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却得不到爱,得不到重视。我怨父母,怨兄长,怨自己。
成家后,我怨先生,怨他不为家付出,怨他事业波波折折,看不到太多希望,怨他永远都率先照顾自己的感受。
创业中,我怨同伴只顾自己,不顾公司。怨……
所有这些,尽管我都没有从表面上表现出来,可我必须承认,曾经,这些情绪都在我脑海中盘旋过,它们让我感觉疲惫,委屈,失落。
直到33岁的今天,我才明白,真正让我不快乐的,是那句“凡事先为别人着想”的箴言。
我过去所有的怨,所有的责,都是对自我的一种不满。我责备先生,可以不顾家人的反对,不顾所有人的感受,自己一个人去上海进修。
我不满他回到家,永远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第一位,看书,打篮球,反正,他该做的,永远都会放在首要位置,他似乎从来不想女儿需要他多陪陪,婆婆需要他多分担,老婆需要他多安慰。
后来我才明白,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那样的人,而是因为,我的潜意识渴望成为他,但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能。
所以,才会用“怨”的形式来拒绝。好像这样,我就不会违背母亲教给我的准则。
于是,这一年,我决定“大逆不道”一次,用行动去推翻母亲给我的箴言。
我要学着变“自私”。
于是,每天上班,第一件事,不再是忙着想公司哪些事情还没完成。而是先拿出喜欢的书,认真读,享受其中。
下了班,不再第一时间冲回家,而是在公司逗留一小会儿,先花点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比如写作和阅读。
周末,不再全天候伺候小家伙,而是先健身及阅读成长,再留出大半天时间陪她。
别人提出让我不太舒服的要求,我不再纯粹从体谅角度出发,轻易说“是”。而是主动表达我的真实感受,然后,想办法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神奇的是,当我不再处处顾及别人的感受时,我“变”了。
变得快乐,变得轻松,变得愉悦,变得充满力量感。
我不再是曾经那个弱小孤独又倔强无比的“受害者”。
我成了光,不仅让自己内心能量满满,更用这种光亮,用这种爱,让周边人感受到无比的温暖和力量。
33岁,我终于明白,自我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凡事先想自己,照顾好自己的感受,你才会有多余的爱与快乐,分享给身边的人。
33岁,我终于明白,“自私”才是最高层级的“爱”。
今天周日,我撇开女儿,在健身房锻炼了一小时,然后,写下这篇文章,接着,我还想再读半小时数,然后回家,全身心陪娃。
我,大大方方的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