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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杨幂工作室公开捐赠进度的微博上了热搜。
可以说有点意外了,上周事情爆出来的时候,没热搜,今天公开进度了才出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四川官媒新城快报报道,2015年10月,杨幂拍《我是证人》时去成都特殊教育学校体验,事后说会给学校的盲人孩子捐助100只盲杖和50台盲人打字机,但当地学校跟对接人沟通了两年半,捐助物资一直收不到。
直到事件被曝光后,杨幂的工作室才表示跟进了捐助,还把诈捐的锅甩给了公益事业合作伙伴李萌。
这份声明,划重点就是杨幂方很信任李萌,所以当时李萌说要自己出钱,但以杨幂的名义去捐赠时,工作室十分信任。但现在才知道,李萌并没有履行捐赠。
所以……李萌是当代活雷锋?想要自己出钱,把捐赠的名声送给杨幂,为当时《我是证人》的电影做宣传?
颜公子想问,李萌这么伟大,他自己知道吗?
那么大幂幂到底有没有诈捐呢?
先看结论:从法律上来说,杨幂诈捐无疑。
所谓诈捐现象,就是诺而不捐,或者诺而少捐。
那么杨幂有没有诺?
有的。
当年的新闻报道,和采访视频都可以证明,杨幂有承诺捐赠。
大幂幂宣传电影我是证人时的通稿:
采访中亲口承诺捐款。
这两个行为,就是《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若捐赠。
根据这个定义,杨幂当时在电视、报刊、互联网上像大众公开承诺,要对程度是特殊学校捐赠100个盲杖和50台盲人打字机。
所以,诺是无疑了。
再来看看杨幂是少捐,还是不捐?
新闻报道写明,学校表示,两年半的时间过去了,特殊学校的孩子们并未收到这笔捐赠物资。
而且这个说法,被杨幂工作室证实了:“并未有款项上的支出”。
这一点,在杨幂工作室的声明中,也得到了体现,此前并没有完成捐赠工作。
那么杨幂就构成了诺而不捐。既然构成了诺而不捐,那就等于是诈捐。
但工作室和粉丝还不死心。他们都强调,这个实际捐赠人是李萌,只是以杨幂的名义说要捐赠,所以,不是杨幂没捐,而是李萌没捐。
让我们再回到杨幂的通稿和采访中。
工作室很清楚没有捐这笔款项。
所以,在不知道捐赠到底有没有落实的情况下。通稿不仅是报道了现场捐赠,小朋友还写了感谢信,而且事后出事了就不认领这件事。
是不是有点厚颜无耻了?
而且从早年微博看,李萌和杨幂刘恺威方的关系应该不错。
有不少捐赠都是通过李萌。
所以······,希望李萌也能发个声明喽。
说到这里,颜公子想起了当年国际章的诈捐门。
08年汶川地震后,章小姐在自己没有作品参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去往戛纳电影节,在电影节晚宴上流下了动情的眼泪,为四川灾区募捐,这一行为感动了很多人。
还因此获得了2009年的中国年度慈善人物。
直到有网友追问善款去向。才被证实,章子怡宣称要捐100万,但实际上她个人只捐了84万(包括戛纳募捐到的50万),还有7万是一个叫“Peter G Loehr”的人以章子怡的名义捐赠的,合计是91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章子怡是属于诺而捐的情况。
不过当年的事情闹得有多大?单从百度词条看,章子怡就是诈捐门的创始人。
而且,原定开机的电影《雪花与秘扇》也被换成了李冰冰。
“诈捐门”之后,形象一落千丈,之后又连带出了泼墨门。可以说如果没有《一代宗师》的包揽各大影后的奖项,就没有今天的章子怡了。
所以,真的很佩服杨幂工作室的控评能力了。诺而不捐,也能很贴心地喊着心疼。
最后说一下,今天这个事情被爆出后,刘诗诗赵丽颖刘亦菲全部躺枪……
其实明星拿慈善当人设已经很常见不过了,我们也并不反对明星做了好事,媒体报道,粉丝宣传,因为这是正能量的事情。
但是,慈善就慈善,报道就报道,妄想把慈善当做宣传新片和树立人设的手段,却又不想花这份钱,真的是人品问题了。想想那些等着幂姐的盲人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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