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活到二十九岁,最后悔的有两件事。第一件就是,在九年前嫁给了窝囊废路志高。
金花二十出头时,是大金庄十里八里的俊闺女。说她俊,倒也不是她长得有多好看。以前说一个女孩长得俊,那就是真俊,天然土生的俊。脸蛋是第一,身段子占第二。现在说一个姑娘俊,那只能是看起来俊,其实是不是真俊,别人就不知道了,只有到了晚上,洗了脸,脱了衣服,自个儿才知道。
这金花就是看起来俊的那种。一个村子住,村里就那么些丫头子,平时也没看出来谁俊,忽然有一天,小伙子们就发现村里多了一个美女,这美女的脸蛋子又白又嫩,像他们家中的白瓷碗一样,眼睫毛像两排小扇子,扑闪扑闪的。眼珠子又黑又亮,黑的让人看了要陷进去拔不出来。那小腰身啊细溜溜的,显得那胸前的两座山峰又高又挺,走起路来里面像塞了两只小兔子。小伙子们眼睛瞪地溜圆,这是谁啊?再仔细一看,这不是金花吗?心里暗暗嘀咕,这丑小丫是什么时候变成大俊妮儿的?
有时金花去赶集,一路上能遇到三四个从岔道上忽然走出来的小伙子,那些小伙子们表现一模一样,慢悠悠从岔路走出来,左看右看,就是不看金花,忽然扭过头来,像是刚看到金花,一脸通红地说,金花赶集去啊?
对于这些,金花心里美滋滋的,脸上却高傲的像上了冻的后河水,鼻子里哼了一声,大黑眼珠子一直朝前看不带拐弯的。
金花自己清楚,她的脸蛋子怎么白的,胸脯是怎么高的。
那瓶在县城买的搓脸的霜真管使,只要一颗黄豆粒大,用手指蘸着,在脸上一点点抹,就像给墙抹石灰打腻子,一点点抹,一会儿,那黄皮子还有那苍蝇屎样的黑雀斑都不见了。假眼毛这东西真是个好东西,一粘上,眼睛顿时大了很多,眨巴眨巴能把人魂儿勾来。还有那两片圆圆的薄塑料,人叫它美瞳,可把金花折腾地够呛,一开始怎么也贴不进去,把两个眼珠子弄得跟兔子似的,后来总算贴进去了,眼泪哗哗淌。为了美,就得受罪。就像胸前塞着两片海绵的奶罩子,三伏天都捂出痱子来了。
为了追一个男人,金花心想做这些算什么,真要是把他变成对象,让她三伏天穿棉袄都行。
那个男人,二十郎当岁,魁梧大个儿,四方脸膛子,浓眉大眼高鼻梁阔嘴,金花第一眼看到他,心里忽地就爱上了。金花就在那人挤人的集上,使劲儿往他跟前凑,终于凑到跟前了,那男人看到没看她一眼,一侧身挤过去了。
金花打听到男人是路家堡的,名叫路志高,兄弟三个,他老二。学没上成,初中就下来跟父母学种地了。家里穷,老大娶完媳妇,轮到他,没钱下彩礼了,一直到现在都二十五六了还光着。金花一听还光着,心里乐啊,对于家里穷这件事她完全不在意。她只看上他人了,迷得五迷三道的。
金花茶不思饭不想,发誓一定要追到这个人。于是她偷偷卖家里六口袋麦子,到县城买了那些画人皮的东西,还有那带海绵的奶罩子。
这女追男,真的就隔一层纱。况且路志高正缺媳妇呢,这送上门来的,还能有不要的道理?长得还那俊。所以当金花撅着红红的嘴去咂胡志高的嘴时,胡志高只感觉到胸前两团软软的肉让他头脑充血,两只手猴急地就把金花的衣服剥了。
一来二去,金花怀了孕。金花的父母气得脑溢血差点犯了,还不敢声张。怕人家路家反悔不要,赶紧就同意结婚了。就这样,路志高一分钱彩礼都没花,就把金花娶进了门。
进了路家,过了大半年,孩子落地了,金花从爱情的迷魂药中醒过来,发现日子过得太不舒坦了。
路志国,你家的屋子是人住的吗?大白天黑咕隆咚,夏天漏雨冬天透风!路志国,就那一间冬暖夏凉的,凭什么让你哥你嫂子住?路志国,我一分钱彩礼没要,还给恁路家生了个大头小子,恁得跟你妈说说,让咱住那间屋。路志国,你就知道天天闷头种地,中那两亩破地什么万辈子也发不了财!你看看我,都三年没买件新衣服了,天天穿的跟个憨娘们一样,你能看过去?你就不能想办法出去挣点钱去?路志国!我怎么瞎了眼找你这样中看不中吃的东西!路志国!
路志国呢,就是个庄稼汉,除了种地啥也不会。还真就是仗着这副好皮囊,才免费得了金花这样的媳妇。既然是没花钱娶来的,虽说当时金花是倒追的他,但路志国好像还是觉得对不起人家,毕竟金花给他生了个儿子。尽管金花脾气越来越越不像话,路志国只管闷头不吭声,不接茬。这没人接茬,金花最多气得按路志国的胳膊大腿扭几下也就熄了火。晚上一进被窝,路志国一翻身把金花压在身下,三下两下也就什么气都没了。
话说路志国结婚后没几个月就发现了,金花除了脾气变大,什么时候变得不那么俊了呢?搞对象那会儿,金花那小脸蛋儿,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那大眼睛,黑的像两颗葡萄,那长眼毛,扑棱棱的像是两只要飞的扑棱蛾子,那奶子高的像两座山峰。怎么一结婚,鸡蛋什么时候变成了黄皮子了,葡萄变成提子了,扑棱蛾子也飞走了,山峰也变成小土丘了呢?路志国怎么也想不明白,感觉娶了个假冒伪劣产品。后来一想,反正是没花钱娶来的,心里就好受了些。再后来又一想,反正上了床关了灯都一样,心里干脆就坦然了。
路志国是个挣不了大钱的庄稼汉,金花后来慢慢地认了,谁让是当时只图皮相了呢。金花变成了普通邋遢的农村妇女,路志国早就不在意了。日子也平静地过了两年。
两年后的一天,金花回娘家听说大金庄好多妇女都外出打工了,每个月往家不少寄钱。金花就动心了,回来就和路志国说过了年也要出去打工挣钱。路志国虽然不太乐意,但知道拗不过金花,只好同意了。
过了年,金花同大金庄的七八个大姑娘一同去了广州某电子厂当了流水线工人。那两年,金花每个月能往家寄回一千块钱,逢年过节回来,路志国发现,金花又变成那个脸像剥了壳的鸡蛋白的,胸脯挺得像两座山峰的俊金花了,儿子大头眼神陌生地楞瞅了半天也没敢喊妈。晚上到了被窝里,路志国摸了半天发现和以前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金花在电子厂干的第二年,偶然一次发现一件可以挣大钱的事情,不需要出大力,不需要加班熬夜,轻轻松松一年就可以挣个12万。这让金花很受刺激,12万?那是多少钱啊?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呐,如果有了12万,回去不就可以盖房子了吗?也能给儿子大头像城里人那样一间单人屋了,冬天也不会透风,夏天也不会漏雨,关键和路志国晚上干那事时再也不要提心吊胆怕隔壁的大哥大嫂听见了。
到底是干什么事情能一年挣那么多钱呢?路志国也来了兴致。
给人家生孩子。金花说这话时的表情就像在说给人家端盘子洗碗一样自然。
啥?给人生孩子?给人生孩子?给人当小的?跟人睡觉?路志国的脑子里一时间出现的是在他所理解知识范围内的想象。
你这个熊样!脑子里净这些个烂东西,跟人睡觉?你愿意俺还不愿意呢!就是给人生孩子!不睡觉!
不睡觉也能生孩子?
不懂了吧?金花一副嘲笑路志国没见过世面的嘴脸。
以路志国初中学历的脑子是想象不出不睡觉也能生孩子这样的事情来,更想象不出这也算是一门生意,能挣大钱。
金花说的天花乱坠,路志国总觉得别扭。自己的媳妇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别人家的品种,这种感觉就像是把种了多年小麦的土地租给别人种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