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个什么概念?像穿过旷野的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起于青蘋之未,却无人知晓其止于何方;或像古城清爽的阳光,温暖明媚,不刺眼,亦不孟浪,每一片砖瓦上都留有温度;抑或像山间流淌的溪水,泠泠作响,淌过每一块青石,不喧闹,亦不停歇,静静地依卧在沟谷间。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其实,有很多感情是道不清,言不明的。一个眼神,一句话或是一个动作,像是前世留下的暗示一般,只为这一世重逢的安排,便倾尽一生的时光,相约相守,耳鬓斯磨。爱情啊,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觉得,比起知道什么是爱情,知道斯芬克斯之迷还更有意思些。
然而,我从不信一见钟情,并不是因为我未曾见过,而是于理不合。我不否认存在的可能性,但通常一个人被雷劈中的概率是188万分之一,中双色球的概率是1772万分之一,而在我们国家,单单就适婚的异性也达千万,所以更何况不包括,命中注定的他(她)是否出生,是否婚配,若是跨国,这种理想更是渺茫。
往往两个人在一起绝非必然事件,却是偶然事件。往往两个人因合适而在一起,却因现实而分开。爱一个人往往不需要理由,而不爱却可以找出千万个理由来。什么异地恋,性格不合,家长的反对,说到底就是不爱了,无论以何种方式说出口,无论将它装饰得多么合理,多么冠冕堂皇,结果无非都是,从今往后,无论风月艳阳,我都不问,都与我无关,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自古深情多枉负,总是套路得人心。有人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可是很多人却宁可相信男人的嘴,也不相信世上有鬼。有的人明知是谎言,却不拆穿它。因为每个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也就习惯了甜言蜜语。反倒是那些明明深情如许的人却成了薄情寡义的人,这岂非怪谈吗?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深情通常需要用时间来丈量,用心去感知。套路谁都会,人人都学得来,但并不是谁都能用一辈子去套路一个人,若你身边有,即使你们不可能在一起,也请善良以待,因为他(她)原本不欠你什么。只不过遵守前世的约定而已。
每当有人问起,为什么我不恋爱的时候,我都以麻烦为由搪塞过去。又有人开始问我到底喜欢过谁没有,我也轻描淡写地表示否定。无数的朋友告诉我,或许是你还没碰到过真正喜欢的人吧,我却没法开口告诉他们,其实我曾经碰到过,碰得太早,以至于我没来得及分清,也没来得及弄明白。只不过,情太长,纸太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