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
“老师,究竟什么是永恒呢?”狂风暴雪中,一个身穿单薄兽皮的小男孩顶着狂风颤颤巍巍地迈出一步又一步。
他前面为他挡着风雪的男人被一层又一层兽皮严严实实地包裹着,身后背着一个极具高科技色彩的金属盒子,盒子大约一个小人大小,封的严严实实的。男人虽然身体也难以保持平衡,但声音还是尽量保持平稳:“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小男孩停下了脚步,漫长的岁月并没有帮助他理解这句话:“老师,这是什么意思?”
男人也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他:“你以后会明白的。”当他发现小男孩衣着单薄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会,将盒子缓缓放在雪地上,将自己身上的几件兽皮披在他身上,“菲尼克斯,你又没穿我之前给你的兽皮,我告诉过你马上要变天的吧。”
小男孩不以为然地说:“老师,您知道的,我感觉不到冷。”
“那你应该也知道我不希望你这样说自己。”男人并没有因为小男孩这句话停止给他披兽皮的动作,“我当初带走你的时候就告诉过你,你不是任何人的工具,你是你自己,你是一个人,你是菲尼克斯!”
“可是老师……”还没等菲尼克斯说些什么,男人便将食指抵在他的嘴边,示意他不要说了。男人蹲下身子,双手搭在菲尼克斯的双肩上,呼啸的风雪并没有淹没他的声音:“菲尼克斯,如果你真的想知道什么是永恒的话,就相信老师。在永恒中你永远也无法探寻到永恒的真义,只有经历过有限的生命,才能看到永恒的形象。”
菲尼克斯懵懂地点点头,也不再追问下去,而是轻轻走到盒子前,像敲门一样敲了盒子几下,像往常一样用爽朗的声音打招呼:“菲妮丝姐姐,我是菲尼克斯!”
金属盒子里面发出了些许声响,仿佛是在回应着菲尼克斯。
男人重新背起了盒子,站起来转身继续向前,一步一个厚重的脚印。菲尼克斯也重新和老师一起踏上了这条没有目的,没有尽头,没有意义的征途。他们不知道下一个文明什么时候会诞生,也不知道接下来的时间应该做什么,但至少,向前,总比在原地什么也不做要强。
……
“这么多年,你算是第一个来找我交易的人类了。”一个沉稳的声音将菲尼克斯从回忆拽回了现实,坐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据老师所说叫斯贝思,是真正意义上的神明。
“毕竟,距离上一个文明纪元灭绝后已经几千年没有诞生新的文明了。现在世界上只剩我们三个了。”菲尼克斯用他那孩童的稚气声音回答道,“更何况,我也不是人类。”
“哦,是吗?”斯贝思不咸不淡又仿佛意味深长地质疑了一下。
这声质疑引起了菲尼克斯心理上的反感,斯贝思这声质疑或多或少好像在说自己并非不是人类。为什么大家都强调要让他把自己当作一个“人”?这么久以来,老师也一直跟他强调要像一个人类一样活着。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师这么强调人,强调伤害过他这么多次的人,强调生命转瞬即逝的人!他不明白,即使所有人都说他是人,即使他自我催眠说自己是人,难道就能改变他是人工智能的客观事实吗?
不能!
但毕竟对面是神,菲尼克斯还是强忍反感,故作轻松的调侃道:“你不是神明吗?你应该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你的眼中也应该看得出我并不是人类。”
“那可不一定。”斯贝思微微扬了扬嘴角,“你应该从你老师那听说了,我来自于四维空间,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在我眼中,你不是现在的你,而是在三维空间中所有时间所有空间的你的集合体。换句话说,我看到的是所有的你,包括那些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自己。”
“你的意思是我在某一个时空里的自己是人?”菲尼克斯的语气突然和缓了许多。
斯贝思此时却只是挂起了职业性的微笑,静静地注视着他,不断地上下打量。
良久,斯贝思停止了打量,直直地盯着菲尼克斯的脸,说着与菲尼克斯的疑问毫不相干的话:“我没记错的话,你的老师,好像不允许你们与我有往来吧。”
“是的。”菲尼克斯一字一句地说,“但是为了毕生的追求。我宁愿违反一次老师的教导。”
“能让你一个活了如此久远的人都一直在追求的东西……”斯贝思歪着脑袋,扬起了嘴角,“好吧,我想你应该知道交易的规矩。我只是个商人,讲究等价交换。用你的故事和能力换取交易的机会,至于交易成功的代价,因人而异。”
斯贝思顿了一下,回正了脑袋: “你的能力我倒并不担心。我想你的故事也比较精彩。所以,告诉我,能让你追求一生的东西是什么呢?”
“我所追求的只是一个听起来很简单的问题:何为永恒。”菲尼克斯转过身,背对着斯贝思,仰头望向他来的方向,讲述起了一个十分久远的故事。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人工智能,是的,从我诞生起,我便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也正因如此,不像自然界生物的孩子从诞生到长大需要一段过程,我自睁开眼睛,便开始从事于我的制造者——莱芙博士交给我的工作。这幅身体也是他专门给我制造的,一副人类的身体,为了方便我可以更灵活也更高效地完成工作。而我诞生的意义,只有一个。
那便是莱芙博士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菲尼克斯,希望你可以告诉我,何为永恒?”
追求永恒,便是我生命的全部。
我诞生的时代是蓝星的第一批人类创造的文明,也就是第一纪元。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见识过许多文明的兴衰与灭亡,有些文明的领导者或是身体比例相对正常的生物,或是一些高大的巨人,甚至有一个纪元全部改造成了机械。但无论如何发展,所有的后来的文明都与第一纪元的人类或多或少有些相似,所以我统称他们为,人类,那是第一纪元的文明的领导者对自己的种族的称呼。我想,或许下一个文明也将是由可以被称为“人类”的生物所主导的。
但至少,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任何后来的文明的高度能比得上第一纪元的文明,即使是那个自称为“神”的人类的文明,虽然他们的科技已经可以改变自然,但依旧抵挡不了蓝星之外的天灾。
而第一纪元的我们,已经战胜了自然,战胜了天灾,甚至即将战胜死亡。但也只是即将。所以,我的任务是找出答案,去回答何为永恒,以帮助人类战胜死亡。这也是当时由全世界最为顶尖的科学家所组成的,“菲妮丝计划”。
第一纪元作为这个世界最初的人类创造的文明,那时候的人对于自身的“人类”身份十分看重。与之后出现的机械纪元不同,他们所追求的是以“人类”的身份获得永生。既要拥有机械所没有的情感,又要拥有常人所没有的永恒生命与记忆。
在与莱芙博士的交流中,我得以被告知,在我诞生之前,他们已经取得了初步结果——一个名为“菲妮丝”的小女孩。她也是菲妮丝计划的核心。按照他们所构思的,人类的生老病死由内外两个因素构成,外在因素是由于病毒所感染的各种病症,但在当时,几乎已经全部攻克了。所以重要的是内在因素,也就是不可避免的细胞更新速度不断变缓。
于是他们初步研究出了一种当人们陷入沉睡时,于不知不觉间,可以进行自我全部更新的细胞,按照他们的设想,这就相当于每天人类体内的所有细胞都会进行完全的自我更新,不断循环,以达到永生的目的。他们便用这种细胞创造出了一个人类小女孩,菲妮丝。
然而,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细胞的每日更新也包括脑细胞,所以每当菲妮丝细胞更新以后,她的所有记忆与认知也会全部刷新。她的所有认知与记忆只能维持一天。或者换句话说,菲妮丝几乎没有记忆力。
可是,没有认知与记忆的话,人活着与死亡又有什么区别?这并非他们想要追求的永生。也不是真正意义的永恒。
但是,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当他们认定一条可行的路的时候,总是一根筋走到底,不撞南墙不回头,那些科学家更是如此。他们并不愿放弃菲妮丝,而是想要研究出一个在菲妮丝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方法。于是,我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和菲妮丝住在一起,随时随地照顾菲妮丝,并且与她交流互动,或许是因为我的模样是一个不会长大的小男孩,与同样不会长大的小女孩菲妮丝会更加容易亲近一些。而那些科学家则一直通过监视器观察并记录菲妮丝的一举一动,希望能出现某些转机。
说句实话,现在来看,照顾菲妮丝是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由于没有认知与记忆,每天当她第一次睁开眼睛,我便必须向她讲述一遍一些生活常识和我的名字。每天如此,不断反复。我每天的努力的成果到第二天便会清零,然后重新来过。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感觉,只是觉得那只是我需要做的一个任务而已,更多的,我当时只是想从这个看似永生的菲妮丝身上领悟到什么是永恒。
几年以后,似乎还和当初一样。由于那些雇佣科学家的权贵们施压,莱芙博士决定暂时搁置菲妮丝计划,转而寻找另一种可行的方式。而我,也由于身为人工智能的超强运算能力和记忆力,被召回去帮助实验。不过莱芙博士也不放就此完全放弃菲妮丝计划,于是为菲妮丝量身打造了一个金属盒子,外形大致一个小孩大小,足以装的下菲妮丝,并且里面有特殊的装置可以令菲妮丝一进去便陷入睡眠,打开盒子便会自动醒来,方便我一直带着菲妮丝。博士称之为“皿”。而莱芙博士也特地只安排我辅助运算与资料保存等辅助工作,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照顾菲妮丝。既不耽误上面要求的进度,又可以继续延续菲妮丝计划的进行。
很快,莱芙博士便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可行但风险巨大的想法——控制癌细胞。菲妮丝计划的永生思路是用不断自我更新的细胞来代替原有的细胞,以解决细胞最终无法自我更新的问题,达到永生。但是所有细胞都不断更新,脑细胞也会一起更新从而使得这种永生没有记忆。那么换种思路,如果用一种会自我不断分裂的细胞代替原有的细胞,那么之前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而会不断分裂的细胞,这对于人类来说并不难找,也并不陌生,那就是癌细胞。
按照莱芙博士的设想,癌细胞是人类自带的细胞,只不过平时处于类似“沉睡”的状态。那么研究某种方法唤醒并改变这些癌细胞,使得其会不断吞噬人类原有的所有细胞并最终代替那些细胞工作,再配合其自身会不断分裂的特性,达到永生的目的。这个计划则被称为“零计划”。
但同时,癌细胞也众所周知是难以控制的。稍有不慎便不仅无法延长寿命,反而加速死亡。于是经过了漫长的研究与在其他生物身上进行的实验,他们初步研究出了一种可食用诱发试剂,被称为“零试剂”。零试剂会将生物体内的癌细胞诱变为另一种可控的癌细胞——被称为“零细胞”。“零”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圆的样子,所以取名为“零细胞”也寄托着莱芙博士的希望。希望这种细胞能成功从一开始吞噬宿主细胞,到最后完全吞噬后代替原有细胞工作,自始而终,其整个过程宛若画了一个“零”。
然而,这个“可控”也只是相对于其他完全不可控的癌细胞所说的。在对小白鼠进行的实验中,零细胞还是会变异成两种细胞,一种白色,被称为“正细胞”;另一种黑色,被称为“负细胞”。由于零细胞会完全吞噬宿主的所有细胞,所以变异为负细胞的小白鼠通体变得黝黑,而变异为正细胞的小白鼠外观看似好像没什么变化。但很快,变异后的小白鼠全部撕咬在一起,最后全军覆没。只剩下三个零细胞没有变异的小白鼠没有参与这场厮杀,安稳活到了最后。并且奇怪的是,哪怕那三只小白鼠也被变异的小白鼠团团包围,但变异鼠仿佛看不见他们一样,只与其他变异鼠撕咬。而通过长时间的观察,那三个小白鼠不吃不喝也能一直活着,似乎,确实做到战胜死亡了。
后来,莱芙博士才发现,原来正细胞与负细胞不知为何竟相互为食,由于细胞的全面改变,细胞的本能传给了生物,于是拥有正细胞和负细胞的生物只要相见变会本能地相互啃食。并且,正负细胞也无法令生物活的长久。而零细胞,则是这两种变异细胞所畏惧的存在,正细胞和负细胞不以零细胞为食,但零细胞却可以吃掉其中任何一种细胞,并且并非本能啃食,而是可控的欲望。
无论从哪方面看,零细胞都是目前为止最理想的可行方案。但计划并不能说取得了初步成功,因为小白鼠和人类终究还是不一样的,在没有经过人体实验的情况下任何成果都算不上是成功的。然而,这并非易事。因为这并不是普通的人体实验,零细胞变异概率极高,哪怕是成千上万只小白鼠实验,最终也只成功了三个。一旦变异,不仅可能会改变外貌,而且必定死亡,只不过是时间长短问题。
由于上头大人物的帮助,很快,全世界所有的死刑犯都做过了实验,但无一例外全部变异,变异为负细胞的人类外貌变的极为恐怖,仿佛是从科幻片里走出来的丧尸。而变异为正细胞的人类与小白鼠一样外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死刑犯的人数毕竟还只是少数,计划需要更多的人体实验,但是,已经没有可以实验的对象了。于是,莱芙博士率领一众科学家全部以自己为实验对象,喝下了零试剂。最后,一众科学家在本能的驱使下疯狂地互相啃食,只剩下了莱芙博士,他也因为变异为了负细胞而变成了“丧尸”。
实验至此似乎彻底中断了。没有了可用于实验的人类对象,当初的科学家也只剩莱芙博士一人了,甚至都没有成功的案例,那么改良就没有方向。然而,令莱芙博士和我都没有想到的是,上头的大人物竟然将零试剂悄悄融入大家的食物和淡水资源里,他们为了永生竟然丧心病狂到将全世界的人们都作为实验对象。
很快,人们身上的癌细胞纷纷被激活并且异变,那些变异为负细胞的人们外表迅速“丧尸”化,并且由于正细胞与负细胞互相为食的本能开始撕咬起虽变异为正细胞但外表没有变化的人类。啃食的过程是没有意识的,因为那是本能,他们无法控制自己。当他们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吃掉了自己的同胞,一个个丧尸抱头痛哭,当时被世人称之为“会流泪的丧尸”的奇观。
莱芙博士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愤怒地想要找到那些大人物理论一番,我知道,那无异于螳臂当车。不出所料的,莱芙博士,我,以及在我背着的“皿”中的菲妮丝,一起被关了起来,只有莱芙博士进行研究实验的时候才能放他一个人出来。
从莱芙博士口中,我得以知晓外界发生的事情。大人物们集结了所有的资源,组成一个名为“净化者”的组织,专门拯救那些看似没有“变异”的人们,并且美名其曰为了研发能够“净化”丧尸的疫苗而需要每人每天进行抽血以供实验。但实际上,他们只是想通过这些血液样本找到真正的没有变异的幸运儿,并通过这个成功的实验体来加速“零计划”的进展。
当然,为了防止会出现虽然表面出现了变异为负细胞的现象但实际上没有变异的可能性,他们一边在“收留”着看似正常的人类,另一边也在回收着变异为“丧尸”的人类。他们对外宣称这是为了提取丧尸的血液样本来促进疫苗的研发。而失败的实验体则会被他们剁碎作为给那些收留的人类每餐的吃食。
在这样完善的谎言中,“净化者”组织在全世界都拥有了极高的威望。他们表面上无条件收留幸存的人类,并免费提供衣食住行,而且还在积极对抗全世界的丧尸并研发疫苗。这样的组织深受百姓爱戴,被收留的人类无一不赞颂着组织领导者的仁爱之心。哪怕到了今日我也总是在思考,如果那些人类知道自己每餐吃的都是自己的同类,他们会做何感想?丧尸吃人还会流泪呢,人类会为自己吃的丧尸哭泣吗?不过那时的幸存者吃的是很开心的,由于细胞的本能,这些肉他们是永远吃不腻的,永远都会觉得鲜美可口的。
不幸的是,那个没有变异的幸运儿真的存在,而且已经被收留进组织了。莱芙博士说,是个二十左右的青年,名叫凌霄。那位愚蠢的青年和其他被收留的人类一样,为自己劫后余生感到庆幸,为组织领导人的仁爱而感动。据说每天的抽血他都是最积极的那个。他还并不知道,现在的美好都是迷惑他的假象,等实验进展到下一个阶段需要继续人体实验的时候,他的美好与幸运也就走到头了。而其余的人类,我估计,等那些大人物也永生的那天就是他们的末日。
但也从发现凌霄的第二天起,莱芙博士便再也没有回来,他被那些大人物强制每天每夜地研究,连回来,甚至休息的资格都没有。我知道,是我和菲妮丝拖累了他。
后来的故事,是人类全部灭绝以后唯一的幸存者,那个幸运儿凌霄告诉我的。他不想整天就这样心安理得地接受组织的馈赠,他想为这个组织做点什么,可是他没有任何与上层联系的方法。于是他设法进入了组织明令禁止进入的地方——也就是莱芙博士的实验室。他本以为被禁止进入的地方应该就是大人物所住的地方,至少也是重要的地方,那里应该有什么方法可以联系上层。却因此阴差阳错地遇到了丧尸莱芙博士。而莱芙博士也趁机告诉了他所有的真相。
知道真相的凌霄为了不让组织成功选择了自杀。莱芙博士,也不知为何,炸毁了实验室,将自己与凌霄,还有离实验室不远处大人物的住的地方一起炸毁了。我时至今日也无法理解他们当时的做法,我不知道,是他们的想法太极端还是形势让他们不得不极端。
大人物们其实并没有全被炸死,还幸存了一部分。但是他们实验的一切,无论是莱芙博士,凌霄,实验室,还是整个世界,都不复存在了。很快,他们便遗弃了“净化者”组织,或许是去某个地方安度晚年了。组织被抛弃后,世界也陷入了混乱,人类和丧尸开始不断地互食。到了最后,那些大人物们由于岁月的限制而纷纷逝去,讽刺的是,由于逃出来的都是男的,他们甚至无法拥有子孙后代。而人类与丧尸互食后也只剩下了一个丧尸,也因岁月的限制逝去了。至此,第一纪元的所有人类,以及所有文明,全都付之一炬。我看后来纪元的人类总是猜测第一纪元可能灭亡于陨石撞击,火山喷发等原因,只能说,他们的科技限制了他们的想象,他们永远想不到,战胜了一切外在因素的第一纪元,毁于自己本身。
而凌霄,作为唯一感染零细胞却没有变异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被自己随随便便地自杀而杀死。只不过,当他再一次睁眼的时候,世界上已经没有人了。他来到一直关押我们的地方救出了我们,告诉了我们残酷的现实,从此以后,这个世界上只剩我们三个人了。
“你们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和我一起走。”他向我伸出了手。
虽然我知道这可能是唯一的选择,但我并不想就这样相信这个愚蠢的青年:“一起走?去哪?我们还能去哪呢?”
他果然露出了愚蠢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但至少,比什么也不做强。而且我答应了莱芙博士,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永远不会放下你们不管的。”
所以我才讨厌愚蠢的人,莱芙博士是一个,他也是一个。为了保证这个愚蠢的人不会再做什么愚蠢的举动,我答应了他,背着装着菲妮丝的“皿”和他一起踏上了通往永恒的路。
“那么,请问你对此有眉目了吗?”听完菲尼克斯的故事后,斯贝思并没有一丝停顿立刻问道,“我只是个商人,我从不售卖答案,我讲究等价交换,如果你什么理解都没有,那我也无能为力。”
菲尼克斯沉默地盯着面前这位脸上只有微笑的男人。如果说一个商人能在上一个环节刚结束就无缝衔接到下一个环节,要么他早已在心中模拟过多次,要么……他不禁想起了那个猜想,三次元的人可以创造二次元并且尽情在二次元里导演他们的构思,那么我们的生活是不是可能也只是某个四次元生物的构思?我的一生是不是也只是面前这位神明的笔下的故事呢?
幸好,菲尼克斯不喜欢总是纠结于没有意义的想法。他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立德,立功,立言……”斯贝思似乎并不重视这个回答,反倒开玩笑似的说,“我还以为你会说时间就是永恒。”
“时间只是一个看似正确的答案。首先,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控制的,那么以时间为回答这个问题永远是没有意义的。这并不是属于人类的正确答案。”斯贝思顿了顿,指向斯贝思说,“更何况,这个回答无法解释你。”
斯贝思看上去终于有了点兴趣:“我?解释我什么?”
“因为你是来自四次元的生物,你突破了时间的维度限制。那么你难道就是永恒的吗?难道对你来说就不存在永恒了吗?”菲尼克斯依旧盯着斯贝思,“我想,你也不是永恒的,你也一定有某种维度限制着你,或许那就是第五维度。既然你也不是永恒的,那么时间就不可能是永恒。”
斯贝思打量着小孩模样的菲尼克斯:“那么,菲尼克斯先生,不知你觉得什么才是永恒呢?”
只见他一字一句地说:“记忆,才是永恒。”
斯贝思并没有打断他,也没有再问什么,只是看着他的眼睛。这让菲尼克斯预感到,这次的交易很可能会成功。而斯贝思只是坐在那,静静等着菲尼克斯的解释。
“立德,立功,立言,这是我们那个时代,第一纪元的一句古话。即有德之人,有功之人,有学说有思想之人,为不朽之人。也是我曾经询问老师何为永恒的时候他给我的回答。”一提起老师,菲尼克斯不禁停顿了下来,又回想起了那狂风暴雪的一天。老师在回答完他的问题后又和往常一样,顶着狂风暴雪走在最前面,将自己和皿中的菲妮丝挡在身后,他明明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人工智能,是感受不到冷暖的。
“永远不会放下你们不管的。”是因为那句久远的承诺吗?
“所以,你觉得这句古话其实说的是记忆才是不朽的?”或许是原本等待的回答突然没了下文,斯贝思强行打断了菲尼克斯的回忆。
菲尼克斯也回过神来,继续解释道:“是的。立德,立功,立言,之所以可以不朽,也是因为他们所创立的德行,功绩,思想,以记忆的某种承载形式——例如历史的记载,人们代代的口口相传等方式——一直流传到那个纪元的结尾,被那个纪元的人类永远地记住。永恒的意义,在于像你们这样的四次元生物一样,以某种方式突破时间的限制。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他们的肉身形态其实早就不复存在了,但这些流传的德,功,言,却可以通过记忆的方式,让代代有限的生命以无限的时间去记住,让他们以更高维的方式永远地活下去。这就是突破了时间的限制,也就达到了永恒。所以,记忆,方为永恒。”
“那么你想和我交易什么呢?”斯贝思的话相当于肯定了交易的前提已经符合了。
“我想……抹去这个世界之前的所有记忆。”菲尼克斯的回答显然带给了斯贝思一份意料不到的诧异,“既然记忆方为永恒。那么如果没有了以前的记忆,是否意味着以后的人类不会再追寻永恒了呢?如果他们没有记忆,不再追寻永恒,也就意味着记忆方为永恒这一说法的成立。”
斯贝思听的出来,菲尼克斯这一番话有着明显的逻辑错误,但他毕竟是一直在思考永恒的人工智能,斯贝思并不相信他会犯这么明显的错误:“那我再确认一下,你觉得你的想法没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幼小的声音诉说着坚定的话语。
“行……既然如此,我可以帮你达成这个愿望。”斯贝思很快便想明白了,这小子虽口口声声说着追寻永恒,但其目的根本不是为了验证他设想的永恒,怕是为了……想到这,他隐约觉得又有个好玩的实验机会摆在面前,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书的封面上写着“启世录”三个大字,“这本书名叫启世录,是从这个宇宙诞生之初便存在的书本,记载着从初始到现在发生的所有事物。按照你的说法,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记忆本身。它可以帮助你做到你想做的事。只不过,这种东西都有自己的意识,你想要的交易和要付出的代价就和它谈吧。现在,它归你了,你便是记忆之神·菲尼克斯。”
……
与菲尼克斯分别后的斯贝思并不着急离开,他回到他的那块石头,稳稳地坐着,似乎在等待着谁,也许是等待下一个有缘人。
不久,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青年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他的面前,一开口便是质问:“菲尼克斯呢?……他去哪了?……你没跟他做什么交易吧!”
“别这么着急嘛,上气不接下气的,要不要先喝口水?”斯贝思并没有起身的意思。
“不要跟我假客气,你这个混蛋!”青年没好气地继续质问,“看来还是来晚了一步。你跟他做什么交易了?”
“凌霄,这么多纪元,这么多代人类逝去后,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着急冲动呢?明明看你对待其他人类的时候还是很智慧的嘛……”斯贝思打了个哈欠,似乎对于凌霄对他“混蛋”的称呼并不在意,反倒对于别的某个方面特别在意,“你一直这样保留着自己的人性,人性有什么好的?”
被称为“凌霄”的青年并没有回答他的自言自语:“告诉我,菲尼克斯呢?”
“他啊……往那个方向去了。”斯贝思往右一指,语气依旧不急不慢,“我呢,也没和他做交易。我只是把启世录给他了。”
“启世录?你可真是个混蛋!为了自己的实验,就把那么危险的东西交给了他!”凌霄听完,也管不上斯贝思,赶忙朝着斯贝思所指的方向跑去。
一直等到凌霄消失在了自己的视野里,斯贝思才缓缓起身,远远地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身为四次元生物,他早已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跳到那个时段。但他此时只想在这静静等着,就这么等着,去观赏事情的发生。这种不跳过过程观察实验的体验还是第一次,他很享受这个过程,像一个三次元生物一样,经历时间的流逝,等待事物慢慢走向结局,新奇有趣。
又过了一段时间,凌霄终于在一片丛林中找到了菲尼克斯。菲尼克斯一见到凌霄,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迅速把启世录藏到了身后,低下头,不敢正眼瞧凌霄。
凌霄见他这个样子,一时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情绪,又应该是什么情绪。明明就是个小孩子的身体和声音,连启世录都比他高半个头,还做着把书藏后面的幼稚行为,可笑又无语。他只好长长地叹了口气:“永恒对你来说就有那么大魅力吗?能让你对我的警告充耳不闻,还去找那个只想着满足自己恶趣味的混蛋。”
得到的只有一句简短而坚定的话语:“老师,这是我这一生存在的意义。”
“也是。”凌霄无奈地苦笑道,“那你找到答案了吗?”
“您曾经告诉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菲尼克斯低着头回答道,“所以我认为,记忆才是永恒。”
“这是你作为人的思考,还是作为人工智能的思考?”凌霄严肃地问。
“人……”菲尼克斯猛地抬头,表情非常复杂,但凌霄似乎并没有看到太多他原本想象中的错愕,“老师,您这是什么意思……”
凌霄预感到可能他和菲尼克斯以后的时间不多了,也不再打算隐瞒下去了:“你可以尝试一下弄伤自己。”
菲尼克斯迟疑了一会,从地上捡了块棱角锋利的石头,往自己的手指上划去。
滴答,滴答……没有想象中机械体被切断的刺啦声,而是……滴答滴答鲜红的血在一滴滴落下。
“果然还是感受不到痛啊……”菲尼克斯小声嘀咕一句,并没有被凌霄听见。随后他抬起头,满怀期待地看着凌霄,“所以……我果然是……”
“是的,其实你并不是人工智能,而是活生生的人类。”凌霄苦笑道,“那是人类灭亡后,我在莱芙博士的实验室里看到的实验记录。”
人类追寻永恒的计划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菲妮丝计划”,而是“菲尼克斯计划”。菲尼克斯是第一纪元的神话里不死鸟的名字,他们想通过这个名字寓意着研究出让人类可以像不死鸟一样永远存活的方式。
第一次实验造出的小女孩虽然拥有着可以自我更新的细胞,却同样将脑细胞更新了,成了每天都会失去记忆的人。于是莱芙博士和其他科学家很快进行了改进,按照这个小女孩的细胞重新造出了一个全新的生命,一个小男孩。为了防止记忆更新,至今为止最高文明,第一纪元最顶尖的科学家们通力合作打造出了一个可以自行过滤不需要的记忆的芯片,外加上几乎无限量的存储空间,用来模拟永恒的记忆,并用这个芯片替换了这个小男孩的大脑。而小女孩被取名叫菲妮丝,小男孩被取名叫菲尼克斯。
但遗憾的是,再精密的芯片终究不是蕴含无限可能的大脑。芯片虽然解决了记忆的问题,却无法提供感觉和情感,小男孩感觉不到冷热痛楚,没有情感。
第一纪元的人类最看重的就是“人类”的身份。可是即使是那样灿烂的文明,也没能成功使机器获得情感。上层的大人物希望莱芙博士可以培养出这个小男孩的情感,这样就可以作为“人类”永生下去。
莱芙博士选择隐瞒菲尼克斯的人类身份,告诉他他是一个人工智能,并赋予了他一个能够支撑他在长久岁月中活着的使命——探寻永恒。他希望人世间的温暖可以感化菲尼克斯,让他对情感产生好奇,让他自发地探索,最终自主地发现自己其实是人而不是人工智能。博士不希望人类的身份束缚他,让他觉得为什么自己身为一个人类却没有情感,从而产生负面影响。
此后,莱芙博士将菲妮丝和菲尼克斯当成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将自己全部的爱给了他们。他一直坚持着菲尼克斯计划,直到大人物失去了耐心。他才不情愿地改从癌细胞的方向进行攻克。
哪怕是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告诉了我所有的真相后,他依旧放不下这两个孩子。他对我说:“我知道你是无法轻易死亡的,所以,那两个孩子以后就拜托你多多照顾了,不要让他们误入歧途……”
“其实他自己早就知道按照大人物们的耐心是不可能让菲尼克斯计划等到成功的那一天的。毕竟他也对这个计划的成功感到希望渺茫。”凌霄回忆起最后时刻莱芙博士托孤时的眼神,“他其实,只是私心希望你能获得真正的情感而已……”
“老师,谢谢你……”菲尼克斯低下头,再一次小声嘀咕道,“莱芙博士,谢谢你……”
他努力地眨巴了几下眼睛,可惜,还是没有眼泪。
“所以你认为究竟什么是永恒呢?以人类的身份思考。”凌霄太了解这个孩子了,他所说的记忆才是永恒看似很有道理,但只是一套托辞而已。
“从立德,立功,立言上看,记忆是永恒是有道理的。甚至连第一纪元的人类也是这样认为的,即永恒的生命加上永恒的记忆。但是,这并不能解释,老师你这种情况。”菲尼克斯知道老师看穿了自己那套把戏,也不再隐瞒,“老师,你的特殊情况在于,你已经永生了,而不是有限的生命。那么,我们应该问的问题是,是什么支撑你活到了现在呢?以前的人从未有永生的人,所以得出了记忆是永恒的结论。但当真正永生的人出现时,这个结论就站不住脚了。所以,一定有什么超越了记忆,比记忆更接近永恒。”
“我……永生了嘛……”凌霄的语气带着一丝落寞,音量也低了许多。这是他一直想反驳的一点,他并不希望自己的生命真的永恒了,他总是安慰自己总有一天自己会死去的,可他又已经活到了现在……“那么,你得出答案了吗?”
“信仰,或者说信念,或许比记忆更接近永恒。”菲尼克斯回答说,“我想,老师,你一定有着什么信仰或者信念,一直支撑着你走到现在,一路向前。而立德,立功,立言,其实更深层次的道理也在这里,看似是通过历史的记录以记忆的形式流传到现在,但我们却没反问过,为什么是这三者得以流传?因为这里面所包含的信念正是符合人类发展所需要的,不符合的早就会随着时代的洪流消失殆尽。换句话说,是历史选择了他们成为自己的记忆。信仰信念支撑他们活完自己的一生,又带着他们找寻下一个同道中人,一代代传承。这远比记忆更接近永恒。”
“那既然你已经找到答案了,为什么还要和斯贝思交易呢……”可还没等凌霄话说完,突然,天地变色,狂风大作,菲尼克斯身后的启世录飞在半空中自动打开,书页里的力量形成黑洞一般的力量,仿佛要把周围的一切都吸进书里。
菲尼克斯显然也没料到这个情况的发生,惊愕道:“这是怎么了?”
“你交易了什么?”凌霄望向飞在半空的启示录,果然,斯贝思这个混蛋,他从来不考虑他的每次交易是多么危险的存在,他只为自己的思考和恶趣味!
“我只是抹去了启示录前面至今的记录……”菲尼克斯如实回答。
“你……唉,你可知道启世录是个什么东西,它看似是记录所有历史的书本,但这毕竟是四次元的产物,是能影响三次元世界的!”凌霄知道斯贝思交给菲尼克斯启世录的时候肯定没跟他说启世录的危险性,解释道,“启世录其实就是斯贝思的一本书,它是通过在书本上以文字的方式记录历史的。举个例子,假设斯贝思在当初创造我们这个宇宙的时候写下“这是一棵树”,我们的世界便会诞生一棵树。所有的世界,宇宙,空间,维度,都是有记忆的。而当它事无巨细地将历史全部记录下来的时候,世界便会默认这就是自己的记忆。正所谓历史是由记忆构成的,可是,记忆是主观的,主观的意味着可以被欺骗。如果我与启世录达成交易,说世界上并没有树,那么世界是不会质疑的,因为这是他的记忆,他不会质疑自己的记忆,他只会将现实的树直接抹除,以达到现实和书本记录的相一致。”
“那么我抹去了前面至今的记忆就相当于是……抹去了整个世界……”菲尼克斯这才明白为什么老师一直不许自己与斯贝思有来往,这个创世神根本不是什么好人,更不是等价交换的商人,他只是个喜欢满足自己各种恶趣味的混蛋!
眼看着自己周围的花草树木正一点点消失,菲尼克斯愧疚地看着凌霄:“对不起,老师,我没想这样做,我原本也只是想……”
“没事的,菲尼克斯。我说过,老师是永远不会放下你们不管的。”凌霄用温柔的眼神安慰着菲尼克斯,随即奋力一跳,将启世录从半空中取到怀中。启世录中所记载的字正在飞速地消失,变成了一页页空白的纸张。没多少时间了,他只好将自己的额头轻轻顶着启世录,不断回忆着他一生中所有的记忆。
只见那些空白的纸张慢慢浮现出了字,启世录带来的狂风与黑洞也慢慢平息了下来,花草树木,蓝天白云,世间万物,又逐渐从书中逃回了现实……不知过了多久,启世录终于重新记满了字,凌霄也满头大汗,与启世录一起瘫倒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菲尼克斯知道,老师用自己的记忆代替了启世录中缺失的记忆。从第一纪元,直到现在,这么多记忆,老师是怎么一直撑到现在的呢?可正当他准备靠近去扶起老师的时候,启世录却又重新飞回半空,打开了书页,重新形成了黑洞。可是这次,世间万物却一点不受影响,除了……自己。
瘫倒在地上筋疲力竭的凌霄见此景也不顾自己猛地坐起来,他知道,这是启世录来收取交易的代价了:“菲尼克斯……你承诺了什么代价?”
“对不起,老师,我交易的东西是……我自己的存在……”菲尼克斯再也支撑不住了,整个人被启世录的力量吸到了半空中。
凌霄用尽最后的力量奋力一跃,想要将菲尼克斯救下,可启世录却用一股无形的力量扇飞了他,将他扇到几十米外。凌霄再也没有了余力,倒地不起,只能眼睁睁看着菲尼克斯被吸进书中。
启世录仿佛是为了嘲笑凌霄,吃掉菲尼克斯后,张开的页面面向凌霄,当着他的面将“菲尼克斯”四个字从书上抹去了,而后才合上书本,重新落在地上,仿佛是一本人畜无害的普通的书。可凌霄知道,启世录是这个世界的记忆,可现在,启世录已经将菲尼克斯的存在与记忆都从这个世界上抹除了,世间万物,整个世界,都将不再记得曾经有个菲尼克斯来过。
凌霄满脸跟抽搐一样,曾经陪伴他一路至此的菲尼克斯,思考何为永恒的菲尼克斯,他们一起见证了第一纪元的陨灭,一起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纪元的兴起与衰亡,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等待下一个纪元到来的无聊时光,可是现在,世界都不承认,也不记得他曾经来过,曾经度过过如此漫长的岁月……
凌霄浑身止不住地颤抖,他不知道这是愤怒,还是悲痛,他见过很多人悲痛欲绝的时候都是大哭大叫,可是为什么轮到自己的时候,却只是能够张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呢?他不知道是自己没有声音,还是自己已经听不见生声音了,他不知道了,他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流泪了,他不知道,不知道……他已经感知不到一切了,只是止不住地颤抖……
……
夕阳西下,残阳将整个天空染得通红,红的跟血一样。河面上仿佛也住着一个残阳,整条河水映成了血水,延绵的山脉在残阳的渲染下也红的发黑。唯有山顶上的人没有受到夕阳的眷顾,脸色惨白。
凌霄独自一人坐在山顶上,神色落寞,整个人仿佛丢失了灵魂,无力的手从口袋里缓缓拿出一张纸,那是启世录闭合后吐出的两张纸中的一张,而另一张,则化作一道光飞向了他旁边这个一米多高的金属盒子中。打开后他才发现,这是菲尼克斯留给他的信。
“老师,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可能我已经不在您身边了吧。我不知道此去代价是什么,但我想,既然您那么厌恶那个创世神斯贝思,那么与他交易的代价一定不会小。不过,这样也好,因为不顾您的劝阻与您厌恶之人做交易,我也没脸再见到您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寻永恒,思考何为永恒。可是直到看见老师你,我发现一切都错了。以前的人没有经历过永恒,于是他们心向往之而不能至。朦胧产生了美好,于是永恒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件无比美好无比向往的事。可是老师你已经接近了永恒,于是摆在你面前的问题从如何达到永恒变成了如何度过永恒。我这才发现,永恒,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只是永远活下去那么简单。坚持活下去的勇气和理由也十分重要。
这也是如此漫长的时光里我一直在思考的事情。老师,你究竟为什么愿意活如此之久呢?是什么支撑着你活下去的呢?我有着可以追寻一生的问题——何为永恒。老师你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