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作品,也是首次用的“鲁迅”这个名字。鲁迅借“狂人”之口说了许多“正常人”不敢说之话,不敢为之事,想来这一点也是创作的一大好处。
在此之前,文学创作都用的文言文,而“狂人”正因为不正常,才用的现代白话写日记,却成为了中国第一部白话作品。
正因为“狂人”不正常,鲁迅才借他之口抨击“人吃人”的社会和礼教,却成为跨时代的一声呐喊。
初读《狂人日记》是觉得可笑的。这个狂人像极了患上了“被迫害妄想症”,走到哪都觉得别人在议论他,嘲笑他,甚至要吃了他。我觉得最可笑的部分当属狂人对赵家的狗的态度。狂人说自己“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后来又得知吃肉的“海乙那”(Hyena)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赵家的狗,看我几眼,可见他也同谋,早已接洽。”
一个人心中有事,连一只狗看了两眼,也觉得是“同谋”,你说可不可笑?
再读《狂人日记》是觉得可怜的。狂人自觉没做过什么坏事,却不知道同路的人为何与他有仇,思来想去唯一干得不妥的,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踹了一脚”。如果因为踢了一脚别人的流水簿,就要被吃,那我恐怕已被蝼蚁咬成千万个筛子了。
路人因此与他有仇,连他的大哥和老先生都要设计吃他,你说可怜不可怜?
三读《狂人日记》是觉得可悲的。狂人劝他的大哥不要吃人,却被当成疯子。后来想起他妹子死掉的缘故,也有可能是被大哥吃了,不仅自己成了吃人的人的兄弟,自己也未必没有在饭菜里无意之中吃了妹子的几片肉。“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从被人吃,到自己也仿佛成了面目可憎的吃人的人,你说可不可悲?
我觉得鲁迅的作品就有这样的魅力,值得反复琢磨品味,每次感悟各有不同,待几年之后再读,莫不是又有什么新想法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