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标准。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读书唯求愉快,这是一种境界。关于这种境界,陶渊明有这样的表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在《五柳先生传》中,这句话前面的一句话是:"闲静少言,不慕名利。"
可见要做到出于性情而读书,其前提是必须有真性情。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产生了共鸣,获得了享受,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
毛姆说得好:"你才是你所读的书对于你的价值的最后评定者。"尤其是文学作品,本身并无实用,唯能使你的生活充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你喜欢读。
凡是真正把读书当作享受的人,往往能够直抒已见。以读书为乐的人必有自已鲜明的好恶,而且心中坦荡,不屑讳言。
我不否认,读书未必只是为了愉快,出于利益的读书也有存在的理由。但我也相信,愉快的读书必定占据着更大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