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涉猎的书本不同,所理解的世界就不同。就算读到同样的书,所理解到的意思又是仁者见仁,这是读书的魅力;写到纸上的文字不一定能将作者的意思表达的完整,最后被不同的读者阅览,作者原本的想法能传达给读者就只剩三四分。习作者功力深浅,直接影响着作品的可读性,这是写作的魅力。
读书与写作,多么高尚的字眼,多么崇高的追求。我一直觉得,读书是世界和自己的交流。打开一页书,就像世界为我撑起一扇窗,我在这扇窗里及目远眺,纵情地享受自己窄小生活圈以外的世界。有时我会看到颠倒自己原本观念的情境,打破我的现存常规思维。这就像一阵汽笛,在午夜行到静谧之处的火车上忽然传到我的耳蜗,给我惊醒,令我深思。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这一点上,就我自己对读书的观念来说是十分赞同的。书本让我认识新的世界,让我对未知的一切充满好奇。书本让我对事物产生自己特有的看法,让我作为一个独立存在于这个陌生世界的个体拥有属于自己的思考。我在不断地读书中逐渐找到自己喜欢的、适合自己的书目,逐渐建立起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读书让我在不断的思考中逐步稳固下来,就像热力学中的熵变,最终都是趋于稳定的过程。
写作之于读书,就好比倾诉者与倾听者。在博览群书后认识这个世界,形成自己对万事万物的看法,这一过程中我们扮演倾听者。将自己的价值观写在纸上,或编成故事,或发表观点,这一过程我们扮演倾诉者。如果说读书是世界与自己的交流,那么写作就是自己和世界的对话。
我最爱的作家是钱钟书和王小波,此二位所作之文,所写之书,都是很能打动我的。原因在于他们所写的内容都源于生活的最细节,最根本之处,而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艺术又高于生活。如果把习作者的文字看做一种艺术,那我想这艺术一定要带给读者美的享受,思维的跳跃,要符合生活的实际,但又从来不乏习作者自身对生活的思考和在艺术上的创造。
我们在评价一篇习作好坏的时候,如果只从它的遣词造句,文章结构上分析,显然是不够的。好的文章不一定词藻华丽,但一定揭示着一些道理,反应一些生活情况,能给读者带来认知上的冲撞,产生一些对自身的思考。所以,写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拿起笔的时候,我们就是一个记录者,要对笔下的文字负起责任。
读书是一条通往光明的捷径,我们需要用一本本书堆积起属于自己的踏板;写作是一把锋利的刀,我们在不断打磨这把刀的时候,也在用这把刀深刻地剖析自己。现在,我的踏板还不够高,不足以看见远处的光明,我的刀也不够锋利,无法挖掘出自己灵魂的秘密。我与读书结伴,与写作为友,在不太精彩的生活中寻找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