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这种东西,它融于血液,蚀入骨中,是经岁月沉淀下来的东西,是经历生活打磨仍保持的一种气质。落魄不改其志,腾达不掩其辉。美食散步旅行……爱好林林总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人生得意须尽欢,有人把居庙堂之高视为人生快事,有人却以为处江湖之远才是生活真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
有时候和朋友一起闲聊,朋友说兄弟你一不抽烟二不喝酒三不看球,好像没有什么爱好,活得可有稍嫌乏味?我只哈哈一笑,不以为然。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确,我不抽烟,也很少喝酒,其他更是不沾身,倘若我说,我喜欢读书,显然不合时宜,不过惹他们一阵哄堂大笑。笑归笑,我终究是喜欢看书阅读的。
小时候大概上四五年级,我便于无聊中开始看书。由于父亲是村里的民办教师,比起其他同学我家稍有藏书。不知不觉中,我竟利用平时和寒暑假看完了《西游记》《三国演义》。尽管书中很多字不认识,但看久了好像也粗通字意。于是有更多的故事题材向一起上学放学的同龄孩子们讲述。幼时国家贫瘠,乡镇没有图书馆,家庭没有电视机,只能靠听广播了解外面的世界,偶尔村里放一场电影便是了不得的大事。于是我这个经常为伙伴提供精神食粮的“故事大王”自然成为了人人服从的孩子王。
记忆深处看的第一本小说书名是《白衣侠女》,讲的是明朝农民起义军女首领林聪儿以白莲教传教为名联络带领起义军和朝廷官兵作战的故事。感觉最难忘也最享受的是在炎热夏天的深夜或者数九寒天的寒假坐在被窝中阅读着《人民文学》《收获》这两样刊物里的小说美文的日子,虽然年幼,也常常被书中人物故事情节感动到忘了时间,忘了少时缺吃少穿的忧伤。
后来渐渐长大,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直对看书阅读情有独钟。可以这样说,凡是我能接触到的书籍,我都愿意去读。家里的看完了,就借亲戚朋友家的。叔叔早年在医院上过班,留存家中的医学书,药书,我也不放过,并且乐此不疲。那时候如饥似渴的读书其实也是因为市面上可读的书实在是太少了。
渐渐地,读书多了,除了使我眼界开阔外,读书于我语文学习成绩的提升也渐渐显现。经常是老师提到诸如唐诗宋词或者一些俗理名言时,往往他说上一句,我能说出下一句,令同学们感到诧异又羡慕。作文成绩在班上乃至学校也是小有名气。如果说小时候喜欢阅读是源于无聊无意间接触让我成为有号召力的孩子王的话,学生时代的阅读对于我学习尤其是语文和写作上的帮助也是非常之大的。
成年并走上社会之后,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生活的圈子越来越来广,买回家的书常被束之高阁,大部分时间被无谓的社交占据,认真看书阅读已经感觉有些遥远了。有时候走进书店,闻着沁人心脾的书香,感叹现代出版业之发达,书籍的种类之多,门类之广。我相信这琳琅满目的书籍中有精华也会有糟粕,我们更应该会有选择的读书,读好书。可现代的人们已经静不下心来读书了,更多的是在手机和电脑组成的网络世界里恣意徜徉,消磨时光。
阅读不需要我们付出多大成本,一本好书教会我们为人处世。因为一直喜欢阅读的缘故,时间一长,生活中的素材出现的时候,也有了提笔写下来的兴趣和冲动,不久前我以自己的经历写了一些文稿,分别在一些报刊和网络文学网站上发表。年轻时我也喜欢写稿,偶有豆腐块文章见诸报端,那时候写作是因为新鲜。现在,写作于我是对书籍的阅读和人生的认识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倾诉,更是一种从成人庸俗世界麻木状态下挣脱出来的振奋。谈不上多大成功,多少收获,只是源于一种喜欢阅读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