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 與 合適 是兩碼事」
浮浮沉沉二十年 也終究看不透人生。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細心保存,免我驚,免我憂,免我四下流離,免我無支可依。雖沒經歷過什麼大風大浪,可也算淋了幾場雨,才發現人其實很脆弱,我也很脆弱,雖然我嘴巴上從來沒有認輸示弱過,但心裡卻早就投降過好幾回了。
一路上遇見了很多人。
有人會是蹉跎時光裡很溫暖的一個人,卻不可得。
有人會是暗淡歲月裡的一道光。但他應該去擁抱更閃耀的星星,而不是灰撲撲的我。
時不時會被問起不同的人,泛食淺愛。
抑或連淺愛都不曾存在。
我努力勸服自己努力愛上某個人,某個免我驚免我憂免我四下流離免我無支可依的人,卻不小心累了自己,也累了別人。
也許他們說的都對,我失去了愛的能力。
也有可能是我太不成熟,還不夠資格去被誰愛。
爸媽寵得我很嬌氣,朋友寵得我很冷傲。
所以總是趾高氣揚,既驕傲又倔強。可能用任性來形容會適合點。
「任性」對我來說,是很貶義的。喜歡過我的人會說“我喜歡你的小任性” 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聽,沒人喜歡任性的女生的。不過可能他們多巴胺上腦所以才說出這麼違心的話。我任性,所以我任意妄為,所以我橫衝直撞,所以我肆無忌憚。
我不知道別人喜歡我什麼,無論友情或是愛情。
有人說估計是因為我活得真實有個性。
我想了想,那為甚麼我愛的人不要我。
也許他看到最真實的我所以落荒而逃。
所以那些聲揚喜歡我的人也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