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培育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为准绳,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党员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搭好发展党员梯子,严把要求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在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发展党员要认真借鉴《办法》,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办法》中存在的问题为落脚点,把好党员建设的第一道关口,把严要求贯彻发展党员的全过程。
唱好教育党员调子,严把质量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必须抓好思想建设这个基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党员要仔细学习《办法》,要有针对性、个性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要准确领会《办法》中所传达的精神,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使党员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要全面掌握《办法》的内容,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保持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迈开管理党员步子,严把标准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管理党员要严格执行《办法》,做到标准严明、责任分明、管理全面。针对《办法》中指出要坚持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要以严标准做到全面管理党员、全面核查问题、公正做出奖惩、客观做好决定。
(作者:车兴玉 双鸭山市集贤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