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企业在考虑给员工购买保险时,在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中犹豫不决,不知道买哪个险种好,有的企业在没弄清楚两者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的买了,结果发生事故后才发现即使保险给员工赔偿了企业还要给员工赔偿。
接下来从几个点简单说说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也便于企业在了解清楚后可以购买到更适合的险种。
01
险种定义不同
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02
被保主体不同
团体意外险被保险人是员工
团体意外险被保人是员工,相当于企业给员工的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企业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亲属,意外险赔的钱是赔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受伤害者本人,不管保险公司理赔了多少钱给被保险人,都不能免除企业该承担的经济责任。
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企业
雇主责任险被保人是企业,保障的是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原本应由企业负有的赔偿责任,直接把理赔款赔偿给企业,由企业再转给受伤害的员工。
03
保障风险不同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风险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一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
雇主责任险保障的风险
雇主责任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换而言之,将原本应由企业负有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
04
总结
团体意外险在法律上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给员工额外的福利待遇,因此一旦发生意外,如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的,在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外,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还可以要求其它的赔偿。
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员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客观上起到了保障雇主权益的作用。
相比之下,雇主责任保险更偏于企业的风险防控手段,即把雇主承担责任的费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出现保险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替代雇主向雇员支付赔偿金,使雇主免于向雇员支付赔偿金,减少面临二次赔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