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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不是没有女孩被性侵的事件上热搜。
随之就被流量明星的结婚、产子新闻所裹挟。
那些气的牙牙痒的情绪渐渐烟消云散。也是屡见不鲜的现象。
而这一次,“李星星”案件。却有了不同的思考。单纯期待后续,官方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在“李星星”案件中,在南窗记者报道中。理出三个让群众愤怒的点。
第一,施暴者的高知背景,让人不寒而栗。
第二,施暴行为发生后,“李星星”曾经寻求司法救助,被拒之门外。
第三,此类案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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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有一个原则: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任何人不得认定他人有罪。
这是法律对社会大众的要求,是保障人权的体现。
法律不是人们发泄情绪的工具。
人们的义愤填膺没有错,但请相信法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为弱者声援。
“李星星”案件尚未经过司法得出最后定论,但我们能看到此时的司法部门已经高度重视,说明广大群众已经帮到了女孩,下一步要做的是静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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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个法律探讨议题:舆论引导司法的趋势不断深化。
不得不承认,曾经有那么一些刑事案件已经获得被害者家属谅解,尚有减刑区间。却被火速判处死刑。
只为了平息民愤,回头看,却冲击了司法程序正义。
人有理性与感性之分。感性人认为理性人不近人情,理性人认为感性人不够冷静客观。
而网民的冲动情绪、仇官仇富心理,归结到一些权贵不作为、烂作为上似乎也不过分。正是爆出的一桩桩一件件,使得官方形象受损。
此时,如果有人乘虚而入,情绪控制,加以引导,被利用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回归到理性与感性的论题。或许只有秉持理性思维,相信法律、敬畏法律,并且不丢失人性的冷暖,才有可能辨清是非。
~尾声~
支持发声,但否定营销号胡来,煽动公民情绪。
心若有敬畏,行才有所止。
持续关注“李星星”事件,愿这太平盛世,不再有人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