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由席慕容这首诗说起。
一段爱情,两具独立的人格。开始时因为各自的性格而互相吸引,过程中因为顾及对方而互相迁就变得没有自我,最后触犯底线而结束。
只要一想到这些,我就不愿意说那些所谓美丽的誓言,也不敢奢求那所谓一见倾心的相遇。
爱情,于我而言,一生只要一次就够了。把感情花费在一些无谓的人身上,我认为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那些所谓美丽的誓言,我更愿意理解为爱情的一场“交易”。如果一句“我养你”,或者“我保证让你幸福”,这样的承诺就能换来姑娘的一句“我答应”,或者“我愿意”。那爱情不是交易,是什么?别跟我讲什么“连承诺都不敢许的人就是懦夫”这样的话。我不信什么狗屁誓言,只看实际行动。
那些所谓一见倾心的相遇,不过是对一副好看皮囊的垂涎,我认为倾心之前应该会有一场互相试探的“较量”。我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是这样理解一见钟情的:在这第一次见面中,素昧平生的一男一女接触后一聊天会有“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感觉,这便是较量,然后是互相吸引,最后才是钟情。
高中的时候做过一道阅读理解,是欧·亨利的短片小说《麦琪的礼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如瀑布般的秀发。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以前觉得,这两人为了心爱的人甘愿放弃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以此说明对方在自己心里是最重要的。现在,我更愿意这样解读的:
这二人,过得很平凡,但唯一让他们觉得不平凡的是,丈夫有一块祖传金表,妻子有一头美丽秀发,这两样东西能让他们二人闪闪发光。不是“虚荣”那种闪闪发光,虚荣是给别人看的。而是“我有别人没有的,一种我虽然过得平凡但让我觉得我很特别我不平凡的能力或者饰物”这种感觉,这是给自己看的。但是,他们为了心爱的人,舍弃了唯一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不是互相迁就,是什么?这样的迁就,说的好听点,就是为心爱之人牺牲自己,说的不好听点,就可能会有“你看,我都为你牺牲这么多你还不好好爱我”这样的潜台词了。
你知道吗,爱情里的妥协和迁就,最后会陷入这样的麦田怪圈:如果,我爱的这个人,让我最后丧失了自我,那我还是我吗,ta现在爱的还是ta爱上我时的那个我吗?
不容否认,爱情最大的作用是让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变得更好,但如果爱情给你的是无穷无尽的压抑和折磨,那你可以放手了。因为这时,你们已经没有爱情,只剩伤害,而且是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