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给我家迪迪洗漱完毕,准备睡觉。他在床上翻滚闹腾,想把最后一波兴奋消耗完。突然,他指着床单上的“O”说:“妈妈,你看甜甜圈!”“嗯,就是,原来床单上还有甜甜圈呀?妈妈都没有发现。”这么一说,他更高兴了,指着另一个“O”说:“这里又有一个,这里又有一个。”看他找的起劲儿,我想起一个著名的关于“O”的官司。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有位三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它认识礼品盒“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女孩说“薇拉小姐教的。”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上这个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她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自从幼儿园教她女儿识读了26个字母,孩子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孩子精神伤残费10000美元。
诉状递上去三个月后,次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结果伤幼儿园败诉!
现在美国的《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园拥有两项权利:玩的权利;问为什么的权利。列入这两项权利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官司,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个规定使美国始终走在世界科技创新的前列。
这是很早以前就看过的故事,直到现在还是感触良多!
孩子在幼儿时期或者说在步入幼儿园之前,他们的世界是五彩斑斓的,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没有知识的概念,但他们都在以自然的状态学习,学习认识这个世界,了解自己和周围的人。就像这个“O”一样,它可以是苹果、可以是甜甜圈………可以是他们见过的所有的圆形的东西。这就是他们的想象力!那一个袋子他们就可以去“超市”购物,还跟你“讨价还价”,玩一个能升降的健身器材就可以模拟一个消防车救援的整个过程………等孩子长大步入幼儿园、小学、中学,我们渐渐会批评孩子们缺乏想象力,学东西死板,这是谁造成的?很值得我们反思!!
除了想象力,还有动手能力。当孩子还在儿时的时候,他们有超强的模仿能力和动手能力。他们乐此不疲地拆装玩具,甚至是三轮脚蹬车(我家这位就经常拆装),你能说他们动手能力差吗?不用等到中学,到小学阶段就可以发现,很多孩子的生活能力不强,动手能力极差!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阻止他们能力的发展?是我们夺走他想要学习刷的碗的时候;是我们夺走他们手里的苕帚的时候;是我们夺走他们手里的工具的时候……,这些时间都被一种叫做“作业”的借口堂而皇之的抢占了!那我们再反思一下:让孩子们变成“作业机器”的又是谁?
幼儿时期的孩子,对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总是不停的问问题,到小学阶段孩子们就会小部分的孩子厌学,不爱听课,不爱学习,到中学阶段,逃课、上网、顶撞老师、顶撞父母,我想这不仅仅只是“青春叛逆期”这个问题,还有孩子们压积在心里的太多负面情绪和无人理解、无人替代的压力吧!“银河补习班”里有一句台词,大概是这样的意思:“真正的教育不是为了让学生们中考、高考结束后,让学生们过“撕书节”,而是让学生们不断的享受到获得知识的乐趣!”
作为父母,作为教师,作为每一位教育相关的工作者们,我们的确要好好的反思一下“教育的意义”这个问题了!